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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荔的王先生出售二手货车,办理过户手续时遇到蹊跷事:车管所在车辆档案核查中发现,该车购置税完税证明是假的。而当时办理相关手续的“车托”作为嫌疑人,目前已被网上追逃。
车主:为何之前都未发现问题
王先生昨日下午介绍,最近几个月,他多次在大荔、渭南之间奔走。2013年3月8日,他从车主翟某手中,以16.4万元购买了一辆二手重型货车,车牌号为陕E659xx,并在渭南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顺利办理了过户手续。同年12月,王先生决定将车辆转卖,在与西安的李先生签订转让协议后,12月5日,两人到渭南市车管所办理过户,可此次办理并不顺利,“工作人员告诉我们,车辆购置税缴费凭证有问题!”
百思不得其解的王先生手持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前往渭南市国税局查证,经工作人员查询,系统内确实没有与其所持完税证明编号相符的信息,该编号的完税证明系伪造。王先生很疑惑:“既然完税证明是假的,新车上户时,车管所工作人员怎么没发现?2013年3月8日,我从翟某手中买了车,过户时,工作人员为何仍未发现?如果我买车时,工作人员就能发现伪造的问题,那我就不会买了,现在想卖出去都难!”
警方:前车主当时让“车托”办的手续
据悉,渭南市车管所发现该问题后,中止了过户手续的办理,并出具了告知说明:陕E659xx货车车辆购置税系伪造,车辆被锁定,该情况报警方立案处理,在案件调查阶段,该车不予办理任何与车辆相关手续。该说明出具的时间为2013年12月5日。
王先生说,至今过去半年时间了,可案件调查没有结果,车辆手续仍无法办理。
渭南市车辆管理所教导员钱雪莲昨日表示,按照相关规定,车辆购置税等附加费完税凭证,如果是伪造的或是缺失,都不能办理任何与车辆相关手续。就此前为何工作人员没发现造假,钱雪莲解释,根据公安部124号令,车主有义务提供真实的车辆信息及附加费缴纳等相关证明材料,车辆信息系统与国税系统并没有联通,工作人员无法核查附加费缴费凭证的真伪。这次是工作人员看到王先生所持的完税证明不太对劲,经进一步鉴定才确认是假的。
渭南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刑侦大队负责此案的民警表示,接案后,该车第一车主翟某告知民警,车辆购置税缴纳时,为了省事委托“车托”张某办理的。目前,张某作为嫌疑人已被网上追逃。(记者张红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