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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厅、省文物局、省财政厅联合下发《陕西省传统村落评价认定指标体系(试行)》(简称《体系》),明确了传统村落的普查、挖掘、评价和认定标准,首次从分项、等级等方面规范了传统村落的认定评价体系。
村落传统建筑评价指标体系主要根据古村落传统建筑的修建年代、文物保护单位等级、传统建筑规模和环境保存、建筑工艺美学价值等多项内容来认定。村落选址和格局评价指标体系将从村落现有选址形成年代、传统格局保存程度、选址与规划的科学文化价值等方面进行具体考核。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指标体系将从古村落非物质文化遗产级别、种类、传承时间、传承具体情况等方面进行打分。
《体系》由三项重要指标具体构成,即村落传统建筑评价指标体系、村落选址和格局评价指标体系、村落承载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评价指标体系。每项指标都包含定量评估和定性评估两类评价指标,可根据《传统村落调研登记表》中的调研填报内容进行对应评估打分。
单项指标体系大于等于75分为单项A级、大于等于60分为单项B级、小于60分为单项C级。三项评价指标体系中不少于两项为A级的村落,满足“陕西省重点传统村落”的评选条件;不少于两项为B级的村落满足“陕西省传统村落”的评选条件。
文件要求,各地市应严格根据《体系》要求内容,通过深入的村落现场调研获取基础信息,并遵循客观严谨、详实确凿的原则进行传统村落的价值评估和评价认定。要结合当地实际,充分发掘潜在的传统村落,认定传统村落的保护价值及等级,陕西省将按照《体系》标准确定传统村落名录。(中国文物报 特约通讯员庞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