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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女士遛狗时遭两条大狗袭击,爱犬被咬死,自己被咬伤后做人流手术。郭女士将养狗人宋某和看狗人张某告上法院,索赔近8万元。昨天记者获悉,昌平法院判决郭女士获赔1万余元。
郭女士家住昌平区南口镇。今年1月24日傍晚,郭女士夫妇外出遛狗,走到兴隆村村口时,两条大狗从背后扑向郭女士及她养的贵宾犬。丈夫王某奋力与大狗搏斗,但贵宾犬仍被咬死,郭女士手指被咬伤。年近33岁的郭女士注射了狂犬疫苗,在医生和家人劝说下做了人流手术。郭女士随后将养狗人宋某和看狗人张某诉至法院,索赔近8万元。
被告方辩称,不能确定咬伤郭女士的大狗是被告的,因为被告家养的两只狗已经丢失。
昌平区法院认为,根据监控及警方询问笔录,足以证明被告饲养的大型犬是“凶手”。郭女士携犬出户没拴狗链,有一定过错。法院判决被告赔偿郭女士10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