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贵阳通报8起违规案例 涉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
2014-6-14 8:54:00 来源:贵阳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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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阳市纪委监察局昨日通报了8起违反相关规定和禁令的典型案例,涉及公车私用、公款旅游、违规办酒搓麻、工作庸懒散等问题。其中部分违纪现象发生在“五一”假日期间。
除对当事人进行行政警告、经济处罚等处理外,其相关负责人也遭到诫勉谈话、书面检查等问责,同时被通报。
1.
2014年4月8日,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土地登记处副主任科员郑昆,驾驶公车送孩子去贵阳市实验二中。经贵阳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昆行政警告处分,责令郑昆承担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费用并进行全系统通报批评。针对贵阳市土地登记处处长文流举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责令其向市国土局党组和纪检组作书面检查。
2.
2014年“五一”期间,乌当区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政策法规科科长尹亚明,私自驾驶单位公车办私事。经区旅游文体广播电视局研究决定,给予尹亚明行政警告处分,责令尹亚明承担违规使用公车所产生的费用并作出书面检查。针对该局局长王家康在法定节假日期间公车管理不严,监督失职,在情况掌握不清的情况下,向市纪委报送的该车辆使用情况与调查情况不符的问题,责成区纪委对王家康进行诫勉谈话,对办公室主任代卓君由该局纪检组进行诫勉谈话。
3.
2014年“五一”期间,贵阳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机关服务中心驾驶员谢兴钱私自动用单位封存车辆办私事。经高新区纪工委研究决定,由高新区机关服务中心给予谢兴钱经济处罚,并责令其作书面检查;针对高新区机关服务中心主任唐田兰公车管理不严的问题,责令其作书面检查并进行全区通报。
4.
公款旅游
2013年10月,贵阳铁路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安排财务部经理黄鸿英、综合部经理刘豪二人到国家审计署昆明特派办送文件,两人在办完公事后利用周末时间到丽江游玩了两天,并在回单位后报销了在丽江的住宿费。经铁投公司党委研究决定,由铁投公司纪委对黄鸿英、刘豪进行诫勉谈话,并责令两人向铁投公司作书面检查,同时给予经济处罚。
5.
工作懒散
2014年5月9日,贵阳经济技术开发区纪工委暗访发现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干部左联弟对前来办事的群众态度粗暴、语气生硬、服务冷漠,且未按着装规定整理仪表风纪,不向办事群众出示工作岗位标牌,造成不良影响。经贵阳市工商局经开分局党组研究,决定给予左联弟全局通报批评,扣除其一季度绩效奖励,并责令其作书面检查。
6.
开阳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创卫办综合科负责人江维维,在准备开阳县“两创建一提升”工作动员大会会议材料时,抄袭网络文章。导致大会延期召开,造成不良影响。经中共开阳县卫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党委研究,决定给予江维维党内警告处分。
7.
乔迁办酒
2014年4月13日,观山湖区朱昌镇青龙村计生专干胡国莹违规办理搬家酒席30桌。经朱昌镇党委研究决定,给予胡国莹党内警告处分,扣发6个月计生专干补助。
8.
违规搓麻
2014年5月20日,贵阳市纪委检查组暗访发现花溪区住建局房屋征收局干部陈波违反贵阳市党员干部参与打麻将“三不许”规定,下班后在公共场所打麻将。经花溪区住建局党委研究决定,扣发陈波2014年上半年奖励性绩效工资,并责令其作书面检查。(何淘 本报记者 周然)
■延伸阅读
过节违规
42人被查办
今年5月,贵阳市纪委监察局联合各区(市、县)纪委监察局对“五一”、“端午”双节期间公车私用、工作纪律、打麻将以及婚丧喜庆等情况进行了检查,共有42人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市纪委五大禁令受到处理,其中4人受到党政纪处分。
据悉,贵阳市将进一步规范财务审批报销制度,严格执行公务用车配备管理使用规定和婚丧喜宴报备制度,对违反规定的典型问题坚决公开曝光。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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