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山风景区扎实做好《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宣贯工作
2014-6-14 20:03:00 来源:黄山管委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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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修订的《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已于2014年3月28日经安徽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并将于2014年7月1日起施行。近日,为广泛深入扎实做好新《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工作,黄山风景区从十个方面入手,扎实做好此项工作。
一是印制《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单行本,发送市直有关单位、黄山区及周边乡镇、全山各单位。二是邀请法律专家来山授课,详细解读《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三是深入研究新《条例》依法行政工作,梳理执法事项。四是举办周边乡镇宣传贯彻新《条例》座谈会,就如何做好黄山景区的保护管理工作进行座谈。五是通过报纸、网站、宣传栏等进行系列的宣传报道。六是景区内开展《旅游法》、《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知识竞赛。七是以新《条例》为重点,开展依法行政培训,完善执法队伍建设。八是各部门、各单位对照新《条例》对现行工作规范进行一次全面清理,修订、细化、增补相关制度、方案、规程,确保与新《条例》规定相衔接。九是各有关部门结合工作职责,对照新《条例》相关条款,主动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对接,完成相关行政管理职能划转工作。十是在管委会门户网站首页、全山各电子显示屏上播放发布“《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条例》7月1日起正式实施”标语,在管委会大楼前和南、西、北大门悬挂宣传横幅,在周边村镇张贴宣传标语。
2014年黄山风景区管委会将持续加强对新《条例》的宣传贯彻,进一步增强全景区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黄山风景名胜区管理的法律意识,使得全山上下自觉形成保护风景名胜资源的共识。相关单位和人员进一步领会新《条例》的精神实质,全面了解掌握新《条例》的主要条款、修订内容和相关措施,结合自身实际,将新《条例》规定的各项制度、措施和要求落到实处,进一步提升黄山风景名胜区保护管理工作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水平。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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