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全省启动专项整治 严打导游车上兜售商品
2014-6-11 0:26:00 来源:诚信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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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游作为旅游从业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日常工作中充分发挥了宣传贵州、推介贵州的媒介作用,对促进贵州旅游业的发展、传播旅游文化、传承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介绍本省名特优产品是导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满足游客正常购物等需求也是导游职责所在。但是,近段时间来,出现了部分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在旅游车上向游客兜售酒类等商品的违法行为,侵犯了游客的合法权益,扰乱了正常的旅游市场经济秩序,严重影响贵州旅游形象。为进一步加强导游人员管理,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市场环境,省旅游局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导游在旅游车上兜售商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专项整治行动时间
2014年5月29日—6月30日
二、专项整治行动的内容
此次专项整治主要内容是对导游违反《导游人员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在执业过程中,在旅游车上擅自向游客兜售酒类等物品,诱导、欺骗游客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集中整治,维护我省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三、工作要求
1、严肃查处导游违法违规行为
“治乱必用重典”,各地要将开展专项整治与当前正在开展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充分认识开展导游在旅游车上兜售商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要认真安排部署,及时组织开展,在5月31日前同时开展导游在旅游车上兜售酒类等商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积极联合工商等部门,采取明查和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导游执业行为进行检查,加大对导游人员违法行为的打击惩处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依法从严、从重和从快查处,绝不能姑息。
2、规范引导导游执业行为
在专项整治期间,各地要加强规范导游执业行为的指导,加大对导游人员的教育培训力度,强化相关法律法规的贯彻学习,规范导游的执业行为。要引导导游正确认识介绍贵州名特优产品与兜售商品违法行为的区别,介绍贵州名特优产品是保证旅游服务质量之所需,是丰富我省旅游要素,满足游客正常购物需求所提供的服务,但在旅游车上兜售物品则是严重的违法行为。省旅游局将于近期开展全省旅游购物场所服务质量规范认定工作,为游客提供优质的购物服务奠定基础,满足游客对我省名特优产品的需求。要加强对导游执业的计分制管理,引导导游人员自觉守法从业,提高旅游服务质量。
3、加强导游规范执业的管理
要从源头上加强导游规范执业的管理,各旅行社企业要将导游规范执业的管理作为维护旅游市场秩序的一项重要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本企业存在导游在旅游车上等地兜售商品的违法行为及时整改纠正,及时建立和完善导游规范执业的相关制度,杜绝导游在执业过程中兜售商品,教育引导导游依法规范执业,自觉维护贵州旅游形象。
4、加大宣传引导力度
各地要充分利用电视、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大对开展导游在旅游车上兜售商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的宣传报道力度,营造开展专项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同时,对在专项整治中查处的违法案件要加大曝光力度,震慑违法行为,形成从严从重从快打击惩处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
5、加强信息报送
各地要将在专项整治中开展检查、查处、引导导游规范执业的情况及时报送我局,并在7月4日前对开展导游在旅游车上兜售商品违法行为专项整治情况进行总结报送。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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