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物价局
安价函〔2014〕17 号
安康市物价局
关于瀛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批复
安康瀛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瀛湖景区门票实行联票制的申请》(安瀛旅投司字【2014】12 号)收悉。
经市政府同意,安康瀛湖风景区管理体制进行了改制,由多方联办改为由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管委会领导下的国有独资企业,景区内各分景点经营管理权,全部交由安康瀛湖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现已完成接交工作。为配合改制,经研究,对瀛湖风景区门票价格做如下调整:
一、同意取消安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瀛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安价发〔2012〕9 号)文件批复的“分票制”的价格管理形式(即:“分票制”门票价格为景区门票每人.次20 元, 金螺岛景点每人.次20 元,翠屏岛景点每人.次20 元,鸟语苑景点每人.次20 元,织女石景点每人.次15 元。)。瀛湖景区门票价格管理其他规定仍按安康市物价局《关于调整瀛湖风景区门票价格的通知》(安价发〔2012〕9 号)文件规定执行。
二、认真落实国家对特殊人群享受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优惠政策。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下学历学生实行半价优惠;年满65 周岁(含65 周岁)以上持敬老优待证的老年人、持有效证件的现役军人、退伍红军老战士和革命伤残军人、持有残疾人证的残疾人、身高1.20 米(含1.20 米)以下的儿童实行免票。
三、对当地居民实行休闲健身卡。凡持有安康市(含各县区) 户籍身份证的居民,可在你司办理瀛湖景区景点休闲健身卡,每卡使用期限为2 年,每张70 元(不含船费),只限本人,两年后可重新办理。
四、本批复从2014 年4 月1 日起执行。 新的门票价格执行前,必须做好游览参观点门票价格公示和对特殊人群优惠政策的公示,公布价格举报电话:12358。公示照片在2014 年3 月底前报市物价局备案,并办理经营性服务价格《收费证》变更手续。
安康市物价局
2014 年3 月20 日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