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5月30日中共陕西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消息,府谷县煤炭监察大队副大队长马鹏(副科级)、煤炭监察大队队长助理杨永飞涉嫌严重违纪违法,目前正接受组织调查。经查,马鹏、杨永飞已因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
据了解,马鹏和杨永飞二人于今年4月底被府谷检方立案调查,均为涉嫌挪用公款,其中马鹏分别于2011年年底和2013年5月,收取他人两笔款项共计14万元,而杨永飞则从府谷县煤炭监察大队挪用140万元公款到自己的账户上。
昨日下午,府谷县检察院检察长张旭东表示,目前,马鹏已经被取保,案件进入公诉阶段,杨永飞则以挪用公款罪被批准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