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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月初跟团去海南玩儿,一路上没有强制购物,旅游路线和计划一致,纯玩的感觉真不错,即使多花点钱也值了。”呼和浩特市市民张云飞颇有体会的说,这是新旅游法实施后首次携爱人出游,通过此次游玩,切身的感受到了无论从旅行社还是导游,亦或者景区均有了不同程度的变化。
转眼间,新《旅游法》颁布已经一年了,在这一年中,旅游市场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近日,笔者调查发现,旅游市场的理性回归,旅行社的逐步转型,市场更为规范,游客不再投诉“无门”,这种种变化无疑不让百姓感受到出游更无忧。
行政部门:市场良性发展
关于旅游法实施后,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在对整个旅游市场的管理方面有着怎样的变化?
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所长巴雅尔表示,旅游法实施以来,全区各盟市都积极贯彻学习宣传旅游法,旅游部门和企业对执行旅游法第三十五条有关规定,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理解和执行不一致等问题。为了保证旅游法的正确、有效实施,坚定不移地取缔“零负团费”等违法经营行为,各相关部门集中开展了专项整治行动,对不规范行为予以批评并责令整改,问题严重的责令取缔。
“总之,近一年来,我们内蒙古的旅游市场有着很大的改变,这一点,离不开旅游法的实施。最明显的变化,体现在价格上的理性回归和服务质量上得提升,以及游客投诉率的大幅下降。”巴雅尔说:在旅游法实施以前,关于游客投诉的案件层出不穷,但旅游法实施后,在游客投诉方面明显减少,虽不能说是绝对的达到了零投诉,但也相差不远了。
巴雅尔表示,旅游旺季即将到来,今年旅游局将协同17个假日办成员单位,针对全区各盟市的景区、旅行社、酒店、车队进行至少两次以上的大规模联合检查,争取为游客们营造一个安全、舒心的旅游氛围。
旅行社:转型中找出路
在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游客和经营者已经不同程度感受到旅游业的变化。
据内蒙古自治区旅游局监察管理处一位工作人员介绍,旅游法实施后,整体旅游经营收入有一定下滑,部分旅行社因游客数量减少遇到经营困难,难以为继而宣布关门。
内蒙古大自然风光旅行社副总经理王霞说:“新旅游法实施以来,对于整个行业都经历了一次大洗牌,呼和浩特原来的地接费比较便宜,基本上没什么利润,之前的利润大多来自购物和自费,现在旅行社只能调整地接价才可获利,可一旦涨价,游客的数量就会减少,加之各景区的种种价格上涨,这样一来旅行社赚的钱就少之又少,相对于导游来说,他们赚到手中的钱也随之下降,因此一些资历较老的导游都转行不干了!一些原本实力不足的旅行社都将面临着被淘汰的危险。”
呼和浩特市长鸿商务旅行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杨超在接受采访时说,新旅游法实施以来,公司的收入明显下滑,比同期减少了30%。购物、自费,这种一刀切的模式对于去年而言影响巨大,不过,后期又出台了一些说明,细化了购物、自费的禁止与允许的条件,我想今年会好些。旅游法实施后,我们接待的大团少了,散客和亲子游多了,如今,我们摒弃了传统的经营模式,着重发展自己的网络营销,扩展全国的网络客户,发展直客,还有就是抱团取暖,大家的一些小团,小散客能合并成大团队,这样操作成本就低了好多,如此走下去,相信慢慢会好起来。
“现在做这行可真难呀!以前用一个小时可接一个团,如今却只接一个人,差别有多大,如何在这个大环境中维持下去,是我们目前所面临的最严重的考验!”内蒙古世纪飞歌旅行社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张颖杰无不感慨的说。
如何在困境中生存下去?成了众多旅行社当下最热门的话题。近日,由内蒙古中商旅行社牵头组建成立了内蒙古旅行社商会,会长樊海军说:“在目前大环境的影响下,如果旅行社还用传统的模式经验,必然无法走下去,这是我们这个行业的一次改革、转型,商会的成立就是同行业的资源整合,还要走电子商务,线上线下的结合模式。如今不是单打独斗的时侯,所以我们要在行业内整合一些资源也好,各方面的东西也好,就是这样的一个理念,资源共享是为了旅行社的统一发展,只有我们合作,互助,这样才能把同行业的旅行社整合在一起,所谓抱团取暖就是这样一个概念,对于一些小旅行社来说,自己生存已经很困难了,那么这个时候我们给他介绍一些资源,只有这样才能再次生存下去。”
游客:不再投诉“无门”
新旅游法的实施,对所有人来说,可谓是有人欢喜有人愁!
市民王飞是一名地道的旅游达人,只要有时间,他都会选择出游。他说:“以前不管去哪里玩儿,都是满载而归,并不是自己愿意买,而是导游总会把人带到当地购物场所,或多或少都得买,这种行为让人很反感,可又无能为力,只能打掉牙齿往肚里吞。旅游法实施后,有了明显的改善,不管是购物还是一般性的纠纷,只要投诉,总有人出面解决。年前,我报名参加了港澳游,这次报名费涨了,但游玩过程中,导游没再强迫游客们购物,回来估算了一下,比之以往出游省了不少钱,旅行社明码实价,只要能保证服务质量,合理的涨价是可以接受的。本来旅游,图的就是一个散心、安心和舒心。现在有了新旅游法撑腰,无疑给消费者撑起了一把维护自身权益的保护伞!”
自治区旅游局市场促进处相关工作人员表示,旅游法颁布实施后,针对旅游行业普遍存在的旅游者维权困难现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或者设立统一的旅游投诉受理机构”,它具有一定的强制性监督检查权。这是对原有旅游投诉机构建设的一次完善,是推动旅游投诉机构正规化走出的重要一步。在旅游双方当事人关系中,较之旅行社、景区、酒店等群体组织,旅游者往往处于弱势地位,而旅游纠纷有关法规的出台,在一定程度上给予旅游投诉强制性的保障,在实施过程中必将加强旅游投诉的执法力度,真正做到让旅游者维权有章可循、有法可依,从而让游客不再投诉“无门”。
影响:火了城市周边游
新旅游法实施后,变化最大的就是市场,受益最大的是百姓。内蒙古师范大学旅游学院主任、副教授秦兆祥分析: “新旅游法颁布实施以来,内蒙古的整个旅游市场变化还是比较大的,我个人理解,有此改变不单是旅游法颁布实施这么一个因素所促进和导致的,而是一个多因素共同导致的旅游市场的变化,但旅游法的实施在多因素中是一个非常关键的因素,再加上全国旅游业整体形势的变化,及国家对公费旅游的限制等因素都起到了决定性作用。”
首先,最为突出的变化就是旅游产品的价格在新旅游法颁布实施后提高了,包括整体的团费和单项的一些费用均有所提升;其次,就是旅游产品的形式开始丰富化,以前咱们内蒙古整体是以团队游为主,无论是向外组团,还是接待,但旅游法颁布以后,团队价格的上涨,甚至有些团队游的价格和自助游、半自助游的价格差不多了,所以很多人更倾向于自助游和半自助游。因此,自助游和半自助游的形式开始发展,此发展促动了城市周边游。比如刚过去的清明节,呼、包、鄂三地周边游都比往年显得要热闹的多,游客数量翻倍,原因就是旅游法颁布以后,团队、远距离旅游的价格上涨,那么很多人自然会选择短途的周边游。
市场:差异化竞争
自新《旅游法》颁布后,旅游业依法经营的意识普遍增强,这对旅游业来说,既是一次挑战,也是实现自我更新、正本清源、产业升级的契机。采访中,不少业内人士认为,虽然旅游法实施后,旅游市场仍存在一些乱象,但法律的威慑作用凸显,随着游客、经营者等旅游主体的日趋理性,旅游市场总体上走向良性竞争和秩序化。
秦兆祥说,旅行社之间的竞争,和以前相比要规范化的多,因为旅游法对这方面规范的比较细,规定的比较好。以前的低价竞争逐渐减少,越来越多的旅行社,开始考虑自己的差异化经营,再就是转型,有些旅行社开始注意到学生市场。比如说成吉思汗陵的春季大祭,以前的旅行社根本不在乎类似小短途旅游,更不屑于做这块儿,现在有很多旅行社开始做并大力宣传,他们开始关注不同市场。找自己的出路,这样的话,其实就是竞争由原来的白热化专注于一点的竞争,变成了大家现在差异化的竞争,这样有利于旅行社市场的稳定和发展。(郭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