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本报昨天报道《未央区卫生部门望患者家属依法维权》,稿件中未央区卫生局医政科王科长提到,凤城医院是一家二级甲等医院,它的发证机关是西安市卫生局,相关医疗质量和护理问题都由发证机关监管,未央区卫生局只是属地管理医疗纠纷。
昨天早晨一上班,记者来到北郊的西安市卫生局,起初该局办公室工作人员在查验过记者证后,以记者没有介绍信为由拒绝接受采访。在记者坚持下,该局办公室苏主任接待了记者,他谈了三点措施:一、事情发生后,院方对当事的医生护士给予了停职解聘处理,医院正在自查。二、目前院方正在和家属协调解决医疗纠纷。三、西安市卫生局下发文件,将在全市进行医疗输血工作大检查大整顿。
接下来记者提出凤城医院在医疗执业中存在的混乱现象,你们是如何监管的,这位苏主任不耐烦地说:这要问医政处,但主管领导和医政处长都不在,无法联系。该局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刘局长这几天正在国外考察,医政处虎处长在外参加活动。
记者再次来到凤城医院,在正在施工的医疗大楼14层,见到未央区卫生局相关负责人正在会议室和医患双方开会。
会后,记者就凤城医院是否严格按国家规范进行输血采访凤城医院医务科胡科长,被胡科长拒绝。在未央区卫生局医政科王科长协调下,医务科胡科长将记者带到了护理部,该部医务人员不愿回答这个问题。
按照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第三十条规定: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但家属说:医生护士根本就没有做这些工作。医院《配血记录单》上有第一配血,复查配血等程序,医生护士都没有做。只要稍微负起点责任,医院就不至于给危重病人输错血。如此混乱的医院,不知是怎么取得二级甲等资质的?
中国医院协会医疗法制专业委员会秘书长郑雪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强调:A型血浆输给血型不匹配的患者,这在诊断规范中是绝对不允许的,A型血浆肯定不能输给血型不匹配的患者。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血液科大夫告诉记者:输错血浆的危害要小于输错成分血,但对于一些特殊病人来说也能危及生命,因此,卫生部第85号令《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有严格要,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管理第一责任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违反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这件事充分暴露出医院在医疗服务管理上存在严重的漏洞,上级医疗主管部门要负起监管职责,监而不管就导致混乱。这次对全市医疗机构医疗输血工作的大整顿,应该是亡羊补牢,早就该这么做了。
《医院给病人输错血浆4小时后患者死亡》后续
本报记者 王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