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第一部果业地方性法规——《陕西省果业条例》从5月1号起开始正式实施,《条例》中针对涂蜡苹果、上色橙子,石灰捂芒果等违法使用添加剂、防腐剂等行为了做出明确规定:禁止在果品的储藏加工过程中,使用国家和本省禁止使用的保鲜剂、防腐剂、着色剂等添加剂和添加物,对违反《条例》使用违禁添加物的行为,即使没有造成后果,被查出后也将被处以最高两万元的罚款。
此外,根据《条例》,今后我省的果品生产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应建立果品生产记录,准确记载果树病虫害的发生和防治情况,收获采摘日期等,并且果品生产记录应保存两年,作为有关认证考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