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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熊惠玲) 记者今日(5月30日)从西安市食药监局了解到,从6月1日起,将在西安市范围内展开为期4个月的豆制品专项整治工作,以城乡结合部、无证生产企业和未经备案的小作坊为重点对象,通过集中整治,摸清全市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及小作坊获证和备案情况底数。
豆制品生产者须持三证经营
据了解,本次整治工作,将严厉打击使用不合格原料生产、违法使用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豆制品等违法行为。引导督促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企业或小作坊通过改造取得生产许可或进行备案管理。建立健全进货验收、索证索票和台账登记的市场准入制度。
豆制品生产者必须持有食品生产许可证或登记备案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持有率100%。生产企业(小作坊)必须完善基本卫生条件,落实环境卫生管理和防鼠防蝇防尘等各项措施,做到环境整洁、容器清洁。生产企业(小作坊)应具备能够满足其生产要求的设施设备,加工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原辅料、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和质量标准。
同时,生产企业(小作坊)应采取有效措施,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容器、设备以及生产加工场所等进行清洗消毒。生产过程产生的污水不得随意排放,豆渣等废弃物必须采用专用容器存放,不得外溢,做到日产日清并及时清理。豆制品的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应具备相应的经营条件,并建立索证索票制度。
小作坊有望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
根据安排,各区县局、沣东局要对辖区内所有豆制品生产企业和小作坊摸底并建档。摸清豆制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的数量、名称、地址、生产类别、联系人和生产许可及登记备案情况。同时,对本辖区豆制品生产加工企业和小作坊进行梳理分类,引导督促一批基础条件较好的生产企业和小作坊通过改造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办理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决定书。
在新的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未出台之前,豆制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程序及条件参照《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市质检[2012]153号)的要求办理。西安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办法(试行)的决定书,由西安市局统一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