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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王莹) 《陕西省节约能源条例(修订草案)》于今天(5月27日)上午提请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9次会议审议。
节能压力较大 部分市区万元GDP能耗不降反升
由于我省产业结构偏重,并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能源消费呈增长态势。“十二五”前三年,全省能源消费年均增长8.58%,高于全国平均水平3.61个百分点。今年一季度,全省万元GDP能耗仅下降2.01%,与年度目标相差1.29个百分点,部分市区万元GDP能耗不降反升。
“随着能源消费总量的刚性增长,单靠降低能源消耗强度已难以破解资源环境的瓶颈约束。” 陕西发展与改革委员会主任方玮峰说。为此,修订草案明确提出能源消耗总量控制原则,同时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行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遏制高耗能行业盲目发展和过快增长。
修订草案称,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者审查未通过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项目审批、审核机关不得审批、核准,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使用、生产。
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 实行空调温度控制
根据修订草案,建筑物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执行强制性建筑节能标准,采用新技术,节能型材料、器具和产品,利用太阳能、地热等可再生资源。
政府投资的国家机关、学校、医院、博物馆、科技馆、体育馆等,以及面积超过2万平方米的机场、车站、宾馆、饭店、商场、写字楼等大型公共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公共建筑应当执行空调温度控制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