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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年削减1000万吨燃煤完成造林绿化400万亩
●万元GDP能耗比2013年降低3.3%以上
●全年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134525辆
近日,《陕西省“治污降霾·保卫蓝天”2014年工作方案》发布。今年,陕西省将从“减煤、控车、抑尘、治源、禁燃、增绿”六个环节重点突破,实现空气中主要污染物浓度持续下降,城市环境空气质量逐步改善。
具体目标为,空气质量优良天数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延安市以及杨凌示范区不少于140天,西安市2014年11月至2015年2月期间较上年增加2天以上;榆林市不少于328天,汉中市不少于339天,安康市不少于357天,商洛市不少于349天,韩城市不少于293天。西安市PM2.5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2%以上。西安、宝鸡、咸阳、铜川、渭南、韩城市以及杨凌示范区PM10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以上;延安、榆林市下降2%以上;汉中、安康、商洛市下降1%以上。西安市、韩城市NO
2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3%以上;延安、榆林市下降2%以上;其他各市(区)达到国家新标准,低于40微克/立方米。降尘强度方面,除延安市小于18.9吨/平方公里·月外,其他各市(区)均小于省控标准18吨/平方公里·月。在具体措施上,今年,我省将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和质量,年内关中地区新增天然气供应量10亿立方米以上,全年削减1000万吨燃煤。同时,关中各市(区)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燃区面积不低于城市建成区的75%,并完成3万户城市居民用蜂窝煤炉的清洁能源改造。在加快产业结构调整及布局方面,西安市出台西郊热电厂关停计划,年内关闭一期2台机组。各市(区)限时推进电力、煤炭、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玻璃等重点行业落后产能淘汰工作。同时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提高能源使用效率,全省万元GDP能耗比2013年降低3.3%以上。还将强化燃煤锅炉拆改与治理,各市(区)城市建成区内禁止新建每小时20蒸吨以下的燃煤锅炉,关中地区完成1172台燃煤锅炉拆除任务。
同时,全省全年将淘汰“黄标车”及老旧汽车134525辆,且在年底前全面供应符合国家第四阶段标准的车用柴油。在提升重点行业治污水平上,今年燃煤企业必须达标排放,全省单机容量30万千瓦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部配套建成脱硝设施,完成20家钢铁、火电、水泥、燃煤锅炉现有除尘器提标改造,全年完成重点行业清洁生产审核评估50家。
此外,我省将积极推广安装视频监控设施监控扬尘防治,全省所有建设项目必须达到《陕西省建筑施工扬尘治理措施16条》要求。关中各市(区)城市建成区主要车行道机扫率达到60%以上,其他城市中心城区道路机扫率达到50%以上。禁止露天直接焚烧树叶、垃圾等废弃物。还将在年底前完成关中地区、榆林和延安市所有加油站、油库和油罐车的油气回收改造工作。并有效推进城市及周边绿化,全年保护恢复湿地110万亩,治理沙化土地105万亩,完成造林绿化400万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