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4月 CPI 同比涨幅重返“1时代”
2014-5-18 11:12:00 来源:三秦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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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全国31个省(区、市)4月份居民消费价格指数的落地,记者对数据进行了梳理,其中有23个省区市 CPI 同比涨幅处于“1时代”,陕西以同比1.4%的涨幅位列其中。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是度量居民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随着时间变动的相对数,综合反映居民购买的生活消费品和服务价格水平的变动情况。记者注意到,在31个省(区、市)中,4月份 CPI 涨幅处“1时代”的地区数量比3月份骤增5倍多,达到了23个,而3月份仅有河南、重庆、辽宁、黑龙江4地涨幅处于“1时代”。西藏4月份 CPI 同比涨幅最高,为2.9%,重庆和四川涨幅最低,同为1.2%。目前,全国已没有地区涨幅处于“3时代”。4月,陕西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环比下降0.5%,同比上涨1.4%,同比涨幅16个月以来首次低于全国。从环比看,4月,受鲜菜、肉、油脂、乳及乳制品等食品价格走低影响, CPI 环比下降0.5%。涉及调查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价格呈“两降三平三升”态势,其中,食品、家庭设备用品价格分别较上月下降1.5%、0.4%;
烟酒、衣着、医疗保健类价格持平;交通、娱乐教育、居住类价格分别上涨0.4%、
0.2%和0.1%。从同比看,4月 CPI 上涨1.4%,涨幅较上月回落1个百分点,主要是由于食品价格涨幅回落所致。食品价格同比上涨2.5%,涨幅较上月回落2.4个百分点。经测算,因食品价格涨幅回落拉低价格总水平0.8个百分点。
本报记者张维实习生马旭东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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