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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传媒网-陕西日报讯(记者 杨华 通讯员 杨丽 呼爱民)近年来,陕西省各级国税机关会同公安等部门打源头、端窝点,联合查办了一批有影响力、威慑力的制售、虚开发票涉税违法案件。近日,陕西省国税局向社会公众集中曝光四起典型税收违法犯罪案件。
宝鸡“乐峰矿业”虚开发票案。2012年4月,宝鸡市国税局稽查局会同宝鸡市公安局经侦支队,查处了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获取非法收入为目的宝鸡市乐峰矿业有限公司案件,查实犯罪嫌疑人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137份,取得非法开票费97.6万元。经过近一年的大量调查,宝鸡国税、公安部门锁定了全部证据,并于2012年7月、8月将2名犯罪嫌疑人抓获。法院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对2名犯罪嫌疑人进行了判决。
安康“4·12”制贩假发票、假完税证案。2013年4月,安康市汉滨区国税局稽查局在对某建筑公司实施税务稽查时,发现两份开具金额为80万元的假冒代开的虚假发票。通过税务公安联合专案组大量摸排走访,对街头散发的开假发票广告传单的人员进行了监控、跟踪、布控。抓获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用于作案的手机、电脑、短信群发器和大量的手机卡。专案人员顺藤摸瓜又发现制假窝点,当场查获空白假发票1869份,国税完税证102份,地税完税证33份,各类印章111枚,以及电脑、发票打印机、票号打码机等,及时打掉了这一制假团伙。
铜川“5·8”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案。2013年5月8日,铜川市国税局稽查局接到举报“金明达”虚开农产品收购发票线索后,会同铜川市公安局经侦支队联合检查立案,税务公安干部先后联合到安徽、河南、湖北、广东、福建、四川和北京等地进行外调协查。查实金明达公司利用19名交购人虚构收购业务,虚开收购发票、虚抵税额,涉及金额4967万元、税额844万元。金明达公司实际经营人刘锋(真名刘心美)于2013年9月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税务机关及时向受票地发出《已证实虚开证明单》追缴税款,为国家挽回了巨大损失。
医疗行业专项整治“惊蛰”行动虚开发票案。西安市国税稽查局与地税、公安等七部门,在联合进行“惊蛰”行动中,检查人员依据医院采集比对信息,查实中天伟业公司实际经营人韩世民为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以非法手段购买、转卖假发票,隐匿销售收入偷逃税款。专案组最终查清中天伟业公司与其关联公司“陕西远大天诚公司”,以支付开票手续费的方式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283份,虚抵增值税456万元。目前,该案已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已追缴其涉税保证金420万元,韩世民已被正式批捕,为中天伟业及远大天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新佳遥”公司法定代表人李立军也已被公安机关正式拘捕。
陕西省国税局稽查局局长李杰介绍说,这些违法行为扰乱了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在侵害守法经营、依法纳税的纳税人利益之外,也为贪污贿赂、洗钱诈骗、侵吞国家资财等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可乘之机,妨害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