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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智能手机使用频率的增加,手机移动电源(充电宝)已经成为不可或缺的出行必备品。据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安检人员介绍,机场每天出港旅客4万人,其中约有1万人带有充电宝,而这1万人中,总有一百二三十名旅客携带的充电宝无法通过安检。4月8日上午7时多,一名旅客随身携带的手提箱装有充电宝,安检时,充电宝冒烟自燃,最后还发生爆炸,十分危险。
随着旅游旺季的到来,乘坐飞机的旅客越来越多,到底携带充电宝乘机有哪些规定?哪些物品属于航空限带范畴?旅客打包行李时应如何将物品区分为随身和托运行李?
机场安检站安全服务质量科科长杨霞一一解答了这些疑问。
充电宝属于备用锂电池,锂电池中的成分容易自燃起火甚至爆炸,乘机携带时具有一定危险性。按照国家民航局相关规定,所有单独的锂电池和充电宝不能托运,符合运输要求的只能随身携带;额定能量在100Wh(含)以下的,可随身携带;额定能量大于100Wh小于等于160Wh的,需提前到值机柜台申请批准,开具批准放行单后每人最多可随身携带两块;额定能量超过160Wh不能通过安检。此外,单独的锂电池应做好防短路保护,可将备用电池放置于原厂零售包装中或对电极进行绝缘处理——例如将暴露的电极用胶布粘住、将锂电池单独装在塑料袋或保护袋中。
对于上面提到的不能通过安检的充电宝,杨霞表示,主要是因为额定能量超标或标称不清、无标量。正规厂家生产的锂电池和充电宝上面一般标有额定容量(mAh)和额定电压(V),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计算得到额定能量(Wh)的数值:Wh=V×mAh/1000或者Wh=V×Ah。机场方面提醒,对于不能带的充电宝和锂电池,旅客可以做放弃处理,也可选择邮局在机场设的收件处通过陆运邮寄的方式邮寄处理,还可以在机场小件物品寄存处做专门寄存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