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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全面启动针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专门教育育新工程”,要求到2015年,全省至少新建或改扩建9所以上未成年人“专门学校”,有条件的县(市、区)也要建设一所“专门学校”。
据介绍,从目前贵州省各级法院受理的刑事案件犯罪人员身份来看,未成年犯罪人员呈上升之势。流浪未成年人、农村留守儿童、闲散青少年、有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等五类重点青少年群体总量较大,对这些人群的关爱保护工作亟待加强。
目前,贵州已有5个市州建立起未成年人“专门学校”,其中已建5所,在建4所,共有470名学生。绝大部分学生学到技术后走入社会自食其力;也有部分学生升入中专、大专就读,学员再犯罪率大大降低。
据了解,“专门学校”冠以普通学校名称,学生年龄限制在12周岁至17周岁之间,男女分别编班教学;学校实行全封闭式管理,学生学习期限3个月至3年不等;学校文化课采用国家九年义务教育统一教材和教育矫治自选教材,并开有劳动技术、职业教育等课程;学校的师资主要由当地教育主管部门选聘具有丰富教学经验的骨干教师担任教学及管理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