阎良小伙酒后驾摩托身亡 8名“酒友”被判共同赔偿17万
2014-5-12 8:48:00 来源:三秦都市报-三秦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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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王辉记者谢斌实习生李梦倩)17岁的阎良小伙孙健因酒后驾驶摩托车发生车祸身亡,与他共同吃饭饮酒的8名酒友也为此付出了沉重的代价。2013年8月5日,孙伟带着住在他家的侄子孙健到自己的同学柴靖家玩耍,适遇柴靖与其朋友们相约出去吃晚饭,两人也一同前往。8人来到经常光顾的王选开设的饭店,上完酒菜后,王选也加入进来喝酒聊天。9个人越喝越带劲,越聊越起兴,不知不觉便喝下去5箱啤酒、13瓶125ml装白酒。席间,孙健说有点事,便拿着黄某放在桌上的摩托车钥匙,独自离开。几十分钟后孙健发生交通事故,当场死亡,后经交通认定孙健因酒驾负全部责任。孙健的父亲孙弘毅便将与孙健吃饭的8人诉至法院,要求共同赔偿损失近17万元。
日前,阎良法院审理认为:孙健虽为未成年人,但应知酒驾的危险性,其几天未归,监护人未尽到监护职责,应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孙伟作为孙健的叔叔,孙健长时间没有回家未及时通知其监护人,吃饭过程中亦未尽到相应职责;黄某未妥善保管自己车辆钥匙;其他被告未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应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各方在事件中的责任,判决孙伟等8名被告共赔偿原告孙弘毅62970元。(文中人为化名)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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