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全省范围将实行机动车驾驶人交通安全信息卡管理、省内在册机动车无需委托即可在异地进行定期检验及核发标志、推出互联网网上交通违法自助查询业务。
5月1日起全面采用交通安全信息卡 交通安全信息卡由陕西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和建设银行陕西省分行公共研发,记录机动车驾驶人交通违法、记分、交通事故、交通安全学习等基本信息的卡片介质,具有交通违法缴纳罚款及其他金融功能。
已持有陕西省机动车驾驶证者:除交管部门外,还可以到就近的中国建设银行陕西省各营业网点或就近的车管所、车管业务社区服务站、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交通违法处理窗口申请办理。
初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的人员:办理驾驶证的同时,一并办理交通安全信息卡。
已持有机动车驾驶证人:应当在审验、换证、补证恢复驾驶资格和参加累计积分周期满分学习时一并办理。
初次申领驾驶证人:在受理考试时,应当主动申请办理信息卡。
根据陕西省政府的相关规定,从2016年5月1日起,机动车驾驶人在陕西省内驾车时必须随身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以便交警随时查验。
该卡不收取工本费,且终生免收年费。
省内在册机动车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 自5月1日起,全省范围内实行省内在册机动车无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即可在异地进行定期检验及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
据了解,在我省行政辖区内注册登记的机动车,除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以外,均可办理。例如,汉中的车就可以在西安检验,不再需要办理委托手续;但汉中的车要到成都检验,还是需要办理委托手续的。
出于安全考虑,大型载客汽车、校车不能办理委托检验,必须在车辆登记地进行检验。
可在省内任何一个实现联网,并能远程核发《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安检机构,直接进行车辆检验并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本省机动车在外省异地检验前需要申请,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将涉及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在登记地车辆管理所办理委托检验手续,申请时应当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原件,领取《委托核发检验合格标志通知书》,持《通知书》原件到受托地车辆管理所下载委托信息,并比对无误后进行检验。
检验前,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到违法发生地或车辆登记地交警部门违法处理窗口把车辆的违法行为全部消除完毕后,再进行检验工作。
全省推出互联网网上交通违法自助查询业务 从5月1日起,我省广大机动车驾驶人和车主就可以通过互联网登录(http:// sn.122.gov.cn/ )平台,自助查询交通违法信息。此外,将逐步实现网上缴纳交通违法罚款的相关业务,实现足不出户办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这样,相较于之前交通违法需要到交管所查询,互联网平台提供了很大的便利。
个人注册后即可使用,单位需要递交申请后,经交管部门核审后领取密钥,通过密钥登录该平台办理相关业务。
地区的平台只具备本地机动车交通违法信息查询、法律法规查询、交通安全宣传等基本功能,较为单一。西安市网上服务平台,还开通了电子监控交通违法记录自助处理和缴款等功能。
记者石喻涵
编辑:秦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