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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4月28日从西安市食品药监局获悉,6月起,西安市将选择30家药店试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
此次试点,西安市在全市13个区(县)和沣东新城共选取30家医保定点药店同时开展。符合条件的药店,可自愿向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报名,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5日,6月1日正式开始试点。
申请参加试点的药店应当具备以下条件:符合食品流通许可规定的条件;药店管理规范,无因经营假冒伪劣药品等商品被有关监管部门处罚的记录;具有相应经营环境和100平方米以上营业面积,具备10平方米以上专区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的经营环境、条件和设施,且应对销售婴幼儿配方乳粉专区与药品销售区域进行有效隔离;具有提供食品安全消费专业指导的人员和能力;经营规模较大,服务能力较强,在当地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影响力。连锁药品经营企业优先考虑。
试点期间药店实施专区专柜销售。取得许可的药店应实行专区专柜,并设立专门区域单独存放库存的婴幼儿配方乳粉。
试点药店应建立并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和查验记录制度;建立先行赔偿和追偿制度,按照“谁销售、谁负责”的原则对消费者进行赔偿。
试点药店需配备专业人员。药店专业人员须经相关管理法律法规以及婴幼儿科学喂养知识培训,具有对消费者进行专业指导和提供帮助的能力。(记者 于京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