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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5日上午,省上召开《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视频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张海乾,市公安局等相关部门负责人收听收看会议。
新修订的《陕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将于2014年5月1号起施行,该《实施办法》的核心内容主要有:油改气车辆可正常参加年审,驾驶中须携带交通安全信息卡,非法生产销售非机动车将被查处;交通信号灯更换前3天需公告,重新修订限速标准,交通管制需提前五日公告,避让急救车产生交通违法不追究,未按规定配建停车场将被处罚,交通事故死亡赔偿金按城镇居民标准计算,不得给交警下达罚款指标,暂扣车辆停车费由政府财政保障,两次酒驾被查吊销驾照。
会议对该《实施办法》的实行和宣传进行安排部署,省人大副主任张迈曾、省长助理,公安厅厅长杜航伟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