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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商报今日榆林讯(通讯员 雷雨虹 记者 董明杰)上午,记者从横山县宣传部了解到,3月下旬以来,横山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共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店68家,其中单纯经营药品的药房18家、同时持有《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机构15家、村卫生室17家、其它医疗机构18家。
据了解,横山县卫生部门针对当前部分药店存在非法行医的问题,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制定《横山县2014年医疗机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和《横山县开展打击药店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职责及时间安排,主要以医疗机构设置不符合标准、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超范围进行诊疗活动、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和无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及药房药店非法坐堂行医等为整治重点,严格按照城不漏街、街不漏巷、巷不漏户、不留死角的原则,组织县卫生监督所全体监督员和城关镇助理卫生监督员共22人,加班加点对县城及周边的医疗机构和药房药店进行了反复排查。
截止目前,共排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和药店68家,其中对李家洼村卫生室(助残大药房)等15家同时持有《医疗机构许可证》和《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机构,按照医疗机构设置标准进行了规范,对排查中发现的康隆大药房(南大街店),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诊疗活动,超执业注册范围开展中医诊疗活动的违法行为,下达了整改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并给予了警告、罚款人民币5000元的行政处罚。对发现执业活动中存在一般问题的单位,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对17家村卫生室和18家其他医疗机构进行了执法检查,对有问题的医疗机构严格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从处方的管理、医疗废物的处置、门诊日志的建立等方面下达了监督意见书,责令限期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