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榆林市将残疾人作为重点保障对象优先纳入城乡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和社会福利范畴,并积极做好贫困残疾人生活补贴发放工作。同时全面落实最低生活保障政策,确保残疾人应保尽保。积极实施“阳光家园计划”,完成5000人次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居家托养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