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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环岛路骑观光自行车,欣赏厦门海岸风景,是游客和市民最喜欢的休闲方式。但是,这些观光自行车的租赁都是无证的非法经营,无序混乱的状况,导致市民、游客的安全没有保障,发生纠纷无法维权,同时也影响了环岛路的环境,损害厦门形象。
本报系列报道《五千多辆观光自行车 “五乱”大煞风景》引起社会各界强烈反响,不少读者致电本报市民热线5589999,提出意见和建议。昨日,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学者、专业人士等也纷纷建言献策。
【配套】
提前考量 多设站点
环岛路观光自行车之所以出现种种乱象,政府监管不到位是原因之一。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社会各界人士认为,加强政府监管是解决环岛路乱象的第一要务。
政府部门要尽快行动
引导市场有序管理
曾厝垵文创会理事马克是台湾人,他说,去过那么多国家,厦门环岛路的观光自行车是最棒的,有朋友来厦门他都会带他们去骑自行车游环岛路。
“现在观光自行车的后续服务没有跟上,我们的客人就曾和观光自行车经营者发生纠纷,这使他们对厦门的美好印象打了折扣。”马克说,游客越来越多,有需求没管理,就出现乱象。他说,如果政府相关部门能引导,市场能有序地经营管理,配套服务跟上了,对厦门来说是件好事。
厦门大学公共事务学院教授、市政协委员李明欢认为,政府相关部门对环岛路上的观光自行车问题应该重视起来,尽快行动,提前考量,不能等出了事再补救。
融入“漫游”理念
通借通还完善配套服务
马克说,有的游客骑自行车游览途中,看到美景就会停下来玩一会,可是观光自行车没有地方停放,只能牵着压过草地,破坏了绿地。他建议把观光自行车融入“漫游厦门”的理念,在环岛路沿线规划多个站点,实现通借通还。这样游客骑到一个地方,车有地方停,也可以盖个纪念章什么的。
此外还有相关配套服务,比如车辆的维修保养,发生故障时的施救,游客骑行途中不慎受伤的应急处理等,都要统一考虑。
在市政协委员林洁霖看来,骑自行车观光是整个环岛路游览的一部分,要让观光自行车发展得好,相关配套要跟上,环岛路的卫生环境特别是沙滩要治理好。
【安全】
明确划出范围 自行车道专用
事实上,环岛路观光自行车的问题早就引起了政协委员的关注。今年我市两会上,李明欢提交了一份《开发海滨旅游 规范海滨管理》的提案,对如何规范提出了建议。林洁霖连续几年的提案也都与环岛路有关,划定骑行区域成为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共识。
开辟自行车道
可与渔村旅游结合
市人大代表、民盟盟员胡荣与李明欢、林洁霖都认为,应该明确规定观光自行车的骑行范围,从环岛路胡里山炮台以东划定观光自行车骑行的路段,开发自行车道,与机动车辆隔开。
李明欢还提出,这些自行车道还可以与渔村旅游相结合。现在的观光自行车出租点相对集中在白城胡里山炮台一带,对游客来说借车还车都很不方便,可以合理布局观光自行车的站点,并对经营户进行认定,遇到问题才能有效解决。
骑行安全要保证
车辆应及时维修保养
思明区城市义工协会会长王忠武曾到环岛路骑过几次观光自行车,他说,多人合骑的自行车重心不稳。“因为车身很长,后面的人轻轻动一动,就会影响前面掌控方向的人,很容易摔倒。”他认为没有必要设置这么多种车型,环岛路上车多人多,游客的安全是最重要的。
林洁霖说:“有些自行车比较破旧,相关部门要对这些租赁点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采用质量可靠的自行车,同时要求经营者及时维修、保养,保障游客安全。”
李明欢认为,进行“全盘”规范管理,对已投入大量资金购买观光自行车的经营者利益肯定会有影响,相关部门应疏堵结合进行引导。
【收费】
防止租赁点 价格差距大
环岛路观光自行车,已是公然的非法经营。进行工商登记是商户开门营业的首要条件,但实际运营了十多年的观光自行车,却始终没有“名分”。这也直接导致了观光自行车行业的不良竞争。
统一规范管理
不能以收费代替
“私人经营观光自行车,更加热情、灵活当然是好事,但是需要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相应的监管。比如,这些租赁点是不是都合法的?有没有进行工商登记?会不会超范围经营?如果属于违法占道经营,要坚决处理。”市人大代表、民盟盟员、厦大公共事务学院副院长胡荣说,相关部门平时要巡逻检查,不是随便占个道设个租赁点就能做生意的,这样不仅对整个观光自行车行业的发展不利,更会影响到厦门的旅游城市形象。
胡荣还提出,进行规范管理要防止“以收费代替管理”。“管理是为了使观光自行车的租赁更规范有序,引导商户更好地为游客提供服务,向商户收费绝不是目的。”
价格公开透明
防止商户宰客
王忠武说,现在环岛路观光自行车的租赁点,都是由老板开价,价格差距很大。
“这样不太好,在旅游景区的价格要公开透明。如果说私人经营的价格有高低很正常,游客可以自由选择,但是也应该制定收费标准,各商户明码标价,防止宰客现象发生。”他认为,统一管理能有效遏制乱收费现象。
【权益】
政府多投入 吸引回头客
非法经营最容易导致消费者的权益受到侵害,一旦发生纠纷,有可能投诉无门。各界人士都认为政府引导是必要的,而适当的投入能提供更好的服务。
发生事故后
管理不善也应担责
英合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陈雪说,环岛路观光自行车乱象正是有市场需求的体现。但在没有统一管理的情况下,没有真正的商业主体,个人各自为政,一旦市民或游客消费权益被侵害,维权就很困难。
另外,这些观光自行车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发生事故后不论是消费者还是销售者,都要考虑责任问题,政府相关部门引导和管理不善,也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纳入公共服务
企业也可冠名
陈雪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应该对环岛路观光自行车进行统一管理,目前公共自行车的投入不包括环岛路,而这恰恰是最需要投入的地段。
公共自行车、公共淋浴、免费椅子等配套设施,应该由政府投入,纳入公益服务。有政府的投入,才能赢得更多回头客。另外,陈雪还提出可以考虑让企业冠名,一来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同时也能让市民、游客享受更好的免费服务。
李明欢则认为,政府必须进行引导,但市场还是应该由市场行为来操作,不能让政府把所有的事情都揽到身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