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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2日,省旅游局就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进行了专题安排,并由巡视员辛建伟主持召开了机关相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会议,就检查内容进行了任务分解。
旅游法执法检查已列入《全国人大常委会2014年监督工作计划》,将于2014年12月在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审议执法检查报告。为此,国家旅游局要求各省市务必高度重视,及早谋划,举全行业之力做好各项迎检工作。省旅游局根据国家旅游局的要求,研究制定了《陕西省旅游局关于迎接全国人大常委会旅游法执法检查实施方案》,并经局长办公会议批准。
按照《实施方案》安排,相关工作已于4月20日启动,并分为安排部署阶段(4月20日--4月30日)、对照自查阶段(4月30日--5月20日)、完善提高阶段(5月20日--7月30日)、迎接检查阶段(7月30日--10月30日)。检查内容包括各项制度的落实情况、旅游公共服务的完善情况、典型案件的查处情况。
《实施方案》中要求各市区旅游局务必提高认识,认真准备,由主要领导负责落实督办。辛建伟指出:这次执法检查,既是对前段学习贯彻旅游法的检验,也是加强旅游体制、机制建设,促进旅游业快速发展的良好契机。各市旅游局和相关处室要按照检查内容的要求,逐项逐条检查落实情况,提出整改意见,制定工作措施,明确完成时限并落实到人,确保检查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