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全国新闻联播》报道,国家旅游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17日联合发布2014新版旅游合同范本。今后,被强制安排购物项目,游客最高可获三倍赔付。
2014新版旅游合同范本根据《旅游法》要求,对2010年颁布的旧版做出了较大的改动和完善。 国家旅游局监督管理司质量监督处处长段国强介绍了新版合同突出的三点变化:
段国强:一个是和另行安排付费的旅游项目在合同里面,有约束性的约定;第二是对解除合同做了全面的修改;第三个亮点是对伤害消费者利益的情形,有惩罚性的赔偿。旅行社有条件履行但拒绝履行,造成旅行者人身伤害和重大损失的,旅游者可以要求1倍到3倍的赔偿。
新版合同范本将《旅游法》里规定的消费者的拒绝权、任意解除权落地,形成了可操作的合同约定条款,实现了旅行行业的经营者与游客之间的实质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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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商法研究所所长刘俊海:消费者有权利向商家说NO,主要是为了拒绝强制消费者购物、参加付费旅游项目。还有一个权利是消费者可以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这种权利的行使不以旅行社是否同意为前提。有利于改善和规范旅行社的营销行为。希望旅游行业自觉采用合同范本。
今天,国家旅游局已将2014新版旅游合同范本公示。各大旅游企业和消费者均可以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上自行查询、下载。(记者张闻)
编辑:秦人
关键词:游客 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