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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曾经投入47.6亿元来创建国家首批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并因此建设鄂尔多斯文化艺术中心、鄂尔多斯图书馆、鄂尔多斯博物馆、鄂尔多斯民族大剧院、鄂尔多斯国际会展中心等七大文化建筑,使得公共文化设施普及率达100%,全市文化设施发生根本性变化。
如今,我市参加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的创建工作,并预计至少要投入6.8亿元来投资和补充公共文化服务力量。经过两年时间的创建,未来,它将会为我们这座城市带来些什么?
建国以来文化投入最大的一次
在2013年11月文化部正式公布的第二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32个创建城市名单中,我市位列其中,正式获得创建资格。创建时间为两年。
“对于我们这个城市,早已突破人均收入3000美元的大关,进入中等收入水平,因此百姓对文化提出更高的要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对于包头来说意义非凡。”包头市文广局副局长李亚军对于我市创建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充满期待。为此,我市制订了详细的方案,决定分五个阶段进行创建,分别为创建申报阶段,制定规划阶段,课题研究、制定政策、健全制度阶段,创建实施阶段和创建成果、创建验收阶段。
李亚军说:“据估算,包头要创建成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至少需要投入6.8亿,目前,政府通过融资使得创建资金得到了落实,这也意味着创建示范区是包头市自建国以来文化投入最大的一次。”
斥资6.8亿创建国家公共文化示范区的意义何在?李亚军认为,意义主要有四个方面。首先,通过打造公共文化服务的城市品牌,有利于提升我市城市形象和美誉度;其次,通过改善我市公共文化服务的薄弱环节,有利于加快我市的文化建设,统筹城乡均衡发展、提升城市文化软实力;第三,通过重点突破,提高我市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实施大量文化惠民项目,有利于改善文化民生,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再者,通过创新性、带动性、导向性、科学性的示范项目,可以为西部边疆少数民族地区公共文化体系建设探索路径、形成经验、提供示范。
不仅要“达标”,还要“示范”
记者获悉,国家公共文化服务示范区(项目)创建分东、中、西部三类标准。我市执行西部创建标准,涵盖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建设、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资金、人才和技术保障措施、公共文化服务评估5个方面共26条标准。
“在原国家规定的标准基础上,我们包头定的标准还要略高一些,不仅要‘达标’,还要‘示范’。”李亚军说。为了实现标准略高一点的目标,包头创建示范区实行了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标工程”。与该工程并重的还有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提质工程”、公共文化服务组织支撑“提升工程”、公共文化服务人才队伍“提高工程”、公共文化服务评估“提效工程”等多个工程和“远程数字公共文化服务”的重点突破。
以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提标工程”为例,我市将实施公共文化服务设施“8543”工程建设和“七个百分百”全覆盖,进一步推进我市四级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标准化、全覆盖。“8543”工程也是具体标准的概括,“8”是市级要有一个大型综合博物馆、一个大剧院、一个公共图书馆、一个群艺馆、一个美术馆、一个非遗展厅、一个数字文化服务平台、一批大型文化广场;“5”即每个旗县区有一个公共图书馆、一个文化馆、一个多功能剧场、一个中心文化广场和一个群众文化示范团队;“4”即每个苏木(乡镇、街道)有一个文化广播综合服务站、一个文化广场、一个简易舞台、一个群众文化活动骨干团队;“3”即每个社区有一个文化活动室、一块室外活动场地、一个群众文化团队或一个文化大院。
李亚军说:“将来示范区一旦创建成功,不但可以弥补多年来我市在公共文化服务软、硬件方面的历史欠账和不足,而且一定能让更多的老百姓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文化服务。”
【链接】鄂尔多斯成自治区首个示范区
2010年12月31日,国家文化部、财政部联合发文,在“十二五”期间开展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项目)创建工作。
具体来说,“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是指结合当地实际,坚持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在满足群众基本文化需求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如何形成网络健全、结构合理、发展均衡、运行有效、惠及全民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进一步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广覆盖、高效能,为构建基本完善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提供实践示范和制度建设经验的地区。
按照国家文化部和财政部的部署,示范区创建分三批完成。每两年以地级市人民政府为申报主体。根据申报标准和相关要求,原则上每省(区、市)每次只有1个创建示范区名额。到目前,全国首批成功创建示范区31个,内蒙古自治区首批示范区创建地区为鄂尔多斯市,已经正式验收合格并被文化部、财政部命名。(吴艾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