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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宣部等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4月18日,我省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部署会,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记协等有关单位和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做了专题发言,表示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坚决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净化新闻队伍,营造清朗和谐的舆论环境。现将发言摘登如下,以飨读者。
陕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郝小青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开展打击新闻诈骗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坚决查处非法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以记者或网站新闻采编人员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违法分子,严厉打击幕后策划以及内外勾联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
第一,思想高度重视,认识高度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挂牌督办案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开展打击新闻诈骗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第二,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刑事执法。各地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打开路”的方针,加大刑事执法力度。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全力抓捕涉案人员。凡是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一线督战。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要深挖细查,从严惩处。
第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完善联合执法办案工作机制,适时调整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打击新闻诈骗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编者按 为深入学习贯彻中宣部等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4月18日,我省召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部署会,研究部署我省贯彻落实具体措施。省公安厅、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省国税局、省地税局、省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省记协等有关单位和陕西日报、陕西广播电视台等媒体负责人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分别做了专题发言,表示将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加强沟通协作,形成合力,坚决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以净化新闻队伍,营造清朗和谐的舆论环境。现将发言摘登如下,以飨读者。
陕西省公安厅副巡视员 郝小青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将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加大开展打击新闻诈骗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工作力度,坚决查处非法从事新闻采编活动的机构和人员,严厉打击以记者或网站新闻采编人员名义招摇撞骗、敲诈勒索的违法分子,严厉打击幕后策划以及内外勾联的新闻媒体及其从业人员。
第一,思想高度重视,认识高度明确。全省各级公安机关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通知》精神,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进一步增强工作责任心,完善工作方案,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进一步强化工作考核,挂牌督办案件,通报工作进展情况;进一步增强工作主动性,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加强工作沟通,采取有力措施全力开展打击新闻诈骗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第二,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刑事执法。各地公安机关要坚持“以打开路”的方针,加大刑事执法力度。要建立健全群众举报奖励等行之有效的制度,全力抓捕涉案人员。凡是基本犯罪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的,要及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对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案件,各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要亲自指挥、一线督战。对社会影响大、群众关注的案件要深挖细查,从严惩处。
第三,加强协调配合,形成整体合力。各地公安机关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信息沟通,完善联合执法办案工作机制,适时调整工作方法,不断推进打击新闻诈骗和假新闻专项行动深入开展。
陕西省工商局党组书记 薛华
在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省工商局将坚决贯彻中宣部等九部门安排部署和我省具体要求,立足工商职能,对涉嫌媒体、网站违法广告情况进行调查处理,重点做好五项工作。
一是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我们将从媒体监管、行业管理等方面入手,主动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积极参与重大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案件联合查办工作。二是认真开展虚假违法广告专项整治。将涉嫌媒体、网站虚假违法广告纳入专项整治中,加大广告发布环节和源头治理。三是加强对广告活动主体的监管。把制作、发布虚假违法广告行为纳入广告主、广告经营者的不良信用记录,对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停止或取消其广告经营、发布资格;对屡次违规或者违规情节严重的机构,依法给予通报批评,暂停商业广告播出,并及时向社会公告。四是严格落实广告活动主体退出广告市场机制。对违法率居高不下或者发布虚假违法广告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广告主、广告经营者和广告发布者,依法责令其在相应范围内公开更正或暂停其发布广告;对负有责任的广告经营者,限制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对负有责任的媒体单位,暂停其部分类别商品或者服务广告的发布业务,直至取消其广告经营资格。五是建立协作联动工作机制。加强与相关单位的协作和执法联动,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反馈、广告案件移送等工作制度,不断增强监管执法的合力和实效。
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副局长 陆柯仑
我局将按照省委宣传部的总体部署,在去年开展的“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认真清理查办遗留案件,巩固和扩大已有成果,在今年开展的专项行动中做到组织机构不撤,打击重点不变,工作措施不改,整治力度不减,尤其要加强案件查办工作。
一是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坚持和完善案件协调督办机制和案发地案件查办机制。在查办案件中认真执行“双移送”机制(即将发现的违法犯罪线索和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将发现的违反党纪政纪的问题,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处理),以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二是继续完善受理举报工作机制,省、市、县职能部门都要在当地主要媒体公布举报电话,广泛发动群众参与监督。三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在专项行动中的宣传、教育、引导作用,确保社会政治稳定和文化安全。四是,继续加强刑事打击力度。
陕西省国税局征管和科技发展处处长 张利
全省国税部门将认真贯彻落实九部门《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和我省具体要求,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首先,摸清底子,执行到位。我们拟对全省税务登记中涉及新闻媒体的纳税人进行统计,以彻底摸清新闻媒体纳税人的税源底子,为国税部门完成本次专项行动工作任务奠定基础。
其次,畅通渠道,协调联动。为贯彻执行本次行动,我们将积极畅通内外两个渠道,一个是内部渠道,全省12366纳税服务热线全程受理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涉税违法举报事项;另一个是外部渠道,对外指定专人与“全省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保持联系,对在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中发现的涉税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将严惩涉税违法行为作为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的有力抓手,以切实履行国税部门在本次专项行动中的职能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最后,建立机制,长效监管。我们将以此次专项行动为契机,在对本次专项行动进行认真总结的基础上,深入调研新闻媒体税收政策执行情况,探索建立打击新闻媒体涉税违法行为的长效机制,加强对新闻媒体涉税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新闻界风清气正尽一份自己的力量。
陕西省地税局总经济师 郝高发
我局高度重视开展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整治活动,结合税务部门的职能,我局将积极开展以下贯彻落实中央专项行动的部署安排、规范新闻行业税收管理的相关工作。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我局坚决支持中央和省委、省政府的部署,从加强税收管理、规范行业秩序、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行为的角度制定切实有效的措施,积极参与整治活动。为加强对本次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确定一位主管局领导负总责,明确各部门的工作职责,并指派专人做好与各部门的协调沟通,要求各项措施都要实、快、有效,所有工作都要有抓手,要纳入系统管理,实现过程可监控,便于对工作督导和考核。
二、强化协作,做好考核。在本次整治行动中,税务部门将加大与有关单位的沟通、协作,建立信息传递机制,及时沟通、积极配合,形成整体合力,确保专项行动扎实有效开展。在税务部门内部,我们把省局制定的工作措施,纳入全年征管质量考核和目标责任考核,确保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细化措施,确保成效。我局将从加强媒体网站行业纳税人税务基础管理,扎实开展媒体网站行业纳税人纳税评估工作,严肃查处媒体网站税收违法行为等三方面,规范媒体网站税收管理,净化行业纳税秩序。
陕西省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主任 张琳
作为我省互联网信息内容的主管部门,打击网络新闻敲诈和假新闻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省网信办将采取切实可行的举措,坚决开展专项打击行动。
一、立即组织开展净网行动。加大对互联网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行为的查处力度,对举报的问题坚决查处,对违规设立的网站予以关停,依法严肃查处违规网站和个人。
二、加大网上宣传报道力度。广泛宣传九部委通知精神,深入报道我省专项行动的总体部署和阶段性成果,在网上及时曝光一批典型案件,为专项行动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三、建立网上监督举报平台。联合相关单位,在主要新闻网站开设网上举报专区,公布举报电话,自觉接受网民监督举报,及时受理社会举报投诉,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回复处理。
四、加强网站基础管理。扎实开展新闻信息服务类网站备案登记摸底调查工作,适时向社会公布有新闻服务资质的网站名单,接受社会监督。进一步严格稿件转载制度,落实24小时值班和总编辑负责制,加快在全网建设辟谣平台。
五、推动网站加强自律。分层次开展网站从业人员马克思主义新闻观培训,大力推动“网德建设工程”,提升网站从业人员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素质。要求各新闻网站、重点商业网站成立专门纠错机构,严格稿源渠道,规范稿件审发程序,加强自我管理。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局长 高彩玲
陕西省通信管理局作为互联网行业主管部门,将认真履行职责,主动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依规严格管理基础电信运营企业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单位,努力杜绝假新闻通过互联网络传播。
一、高度重视,明确分工,迅速落实。二、完善管理机制,加强监督检查。继续要求各基础运营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提供单位,认真组织网站主办者学习互联网管理相关政策法规,签订信息安全责任书,规范网站主办者的信息发布行为,切实提高其自觉屏蔽假新闻的自觉性。同时,采取人工检查、系统封堵等多种手段,及时封堵各类假新闻等有害信息;三、积极配合,及时关停违法违规网站。我局将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涉嫌新闻敲诈和编造传播假新闻的网站进行调查取证,并依据相关部门书面认定,及时关停违规网站;四、强化互联网站备案管理,规范互联网信息服务接入市场。对申请备案的互联网站进行严格审核;严肃查处违规为未备案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的企业,严厉打击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认真核实备案信息,进一步提高网站备案信息准确率;督促指导基础电信企业和互联网接入服务单位及时将所属IP地址备案到工信部ICP/IP管理系统中,并不断加强技术手段建设。
陕西省记协主席 尹维祖
陕西省记协作为党联系广大新闻工作者的桥樑和纽带,坚决拥护和积极参与这项事关队伍形象和行业作风的专项活动和专项斗争,决定向全省新闻界发出“五项倡议”,尽力做好“三项工作”。
一要做好思想教育工作,组织和督促会员单位学习有关专项活动的文件,提高对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重大意义的认识,并开设“新闻道德讲堂”,通过专项活动引导新闻工作者争做新闻职业道德操守的守望者和践行者;二要做好案件查处工作,积极配合和协助职能部门落实专项治理的各项举措,承办好新闻道德委员会的日常工作,打造群众举报监督平台,配合有关单位做好每个案件的查处惩处工作,并通过媒体对典型案例进行公开曝光。同时建立违法违纪记者档案,凡有虚假新闻和新闻敲诈行为的编辑、记者、主持人一律不许参加新闻作品和优秀新闻工作者的评奖活动,并建议用人单位不得录用;三要做好制度整改工作,督促和协调各会员单位针对专项活动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和漏洞,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抓好整改工作。要在制度和机制建设上狠下功夫,形成一套行之有效的预防和惩戒体系,把采访、编辑、出版、发行的权力关在制度的笼子里,把新闻从业人员放在党和人民的监督之下,使制度建设走向常态化、规范化。
陕西日报传媒集团总编辑 张仁华
自中宣部等九部委发出通知,要求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后,陕西日报传媒集团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在过去开展“百日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继续加强整治和学习教育,完善制度措施,严厉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首先,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迅速成立“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集团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和副组长,统筹协调组织领导工作和检查督导工作;加强情况通报沟通。集团其他领导按分管范围进行分工,落实责任;成立“专项办”,负责组织协调专项行动各项具体工作,使工作及时有效开展。
第二,迅速行动,加强学习和传达警示教育。要求各部门组织编辑记者学习九部委通知的要点,并进行警示教育,使每个记者从思想上保持高度重视。
第三,迅速组织宣传。在陕西日报刊发打击新闻敲诈勒索和假新闻活动的新闻稿件和言论。
最后,加强社会监督,严厉查处相关问题。陕西日报和子报刊及网站都向社会公布了举报电话(陕西日报:82241265,粉色都市报:82243110),虚心接受监督。对举报的各类问题及时查处、扎实改进,对组织不力的及时通报批评,对查出的问题给群众反馈,切实解决实际问题。集团还把举报监督和解决问题情况作为评选先进和评定职称的重要依据。会后,我们将进一步制定方案,贯彻落实。
陕西广播电视台副台长 黄寿先
陕西广播电视台认真贯彻《关于深入开展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的通知》精神,从制度保证和队伍建设两个方面展开打击新闻敲诈和假新闻专项行动。
制度方面,首先,陕西广播电视台恪守新闻真实性原则,严格执行选题审核、稿件三审、成片审看制度,确保从制度上杜绝新闻失实、虚假新闻。台里先后制定了《陕西广播电视台关于改进<陕西新闻联播>的意见》、《陕西广播电视台关于提升民生新闻节目品质的意见》,同时要求“转载、引用网路热点新闻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并向相关部门或权威媒体核实”。其次,新闻中心还通过制定《评论部廉洁自律条约》、《陕西广播电视台记者站舆论监督类报道管理规定》等,建立健全虚假失实报道责任追究制度和记者违规违法处理制度。今年,新闻中心还将把地方党委、政府对记者站的评价引入记者站考评机制,并公开监督电话,进一步完善记者站的管理。
队伍建设方面,陕西广播电视台高度重视开展“三项学习教育”活动,着力打造风清气正的新闻队伍。在《陕西广播电视台2014年工作要点》中,专门提出“要坚决抵制虚假新闻、有偿新闻,恪守职业道德”。及时传达学习通知精神,重申各项制度和纪律,用制度红线规范采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