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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运前先让你签免责声明,不签不让带上飞机,坏了又一概不负责。”乘坐东航航班的乘客向本报反映,因所托运的货物有易碎品被要求签免责,损毁后遭拒赔。直到昨天,提起被损坏的物品,乘客仍然很气愤。律师表示,此做法实属霸王条款,乘客若遇此方面纠纷,可到法院起诉。
不签免责不托运
据朱女士讲,她从南宁托运回京的四箱行李中,有三箱是易碎物品,其中一箱装了6瓶虫草酒。可当行李从滚带上下来后,朱女士就意识到不对劲儿。东航值班员把箱子拆开后,确认是其工作失职导致。但他们却指着行李的托运说明单说,“因为签了免责条款,所以出了问题东航不负责。”“他们说不签就不给托运”朱女士一再强调箱子里有酒水要小心,也贴了易碎品标识。“难道签了免责,他们就能任意暴力装卸了?”
无独有偶,摄影爱好者吴先生也遭遇类似经历。“我拍片30年,经常坐飞机托运三脚架,损坏过2次。在国航托运被摔后赔付了300元,但去年云南东航把我的纯金属三脚架摔坏后一直拒赔,这次造成的是粉碎性破坏,完全不能用了,我后来问了下修理费要800元。但因被迫签了免责,东航一分也不赔。”
签了免责概不负责
北京晨报记者在朱女士出示的免除责任单上看到,单子上标明“航空公司在承运旅客行李时,对例如易碎品、箱体变形等上述原因造成的行李损失,不承担运输赔偿责任。”
就此,东航行李查询部相关负责人焦先生称,“有些行李在受到挤压、碰撞时容易损坏。像酒类等易碎品,本身容易破碎,一旦出现破损,我们不承担责任。”他坦言,“就算乘客之前不同意签免责,运送出现问题照样不赔。”此外,国航、南航行李查询部相关负责人也确认有免责条款一说,“如签署,公司不赔偿。”但乘客可以在办理值机时购买“声明价值”。“这相当于给您的行李买了一份‘保险’。”
此做法属霸王条款
中国政法大学航空与空间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北京航空法学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张起淮律师认为,“此做法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关规定,这实际上就是霸王条款。”张起淮表示,这使一些航空公司在野蛮装卸以及对乘客行李的丢损上不负责任造成了更大的无约束力的法条。乘客可以依照消法到法院起诉。(记者 樊一婧 线索:马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