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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裤楼”、“酒瓶子”、“方便面桶”、“马桶盖”……这些都是人们对近年来各地涌现出的“怪建筑”的戏称。这种情况今后在北京将有望改善——12月2日,在北京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工作会暨建筑文化传承与创新座谈会上,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表示,北京将对建筑体量、尺度、风格、色彩、形式、材料等基本方面进行“必要的规定”。这被媒体解读为北京将限制“怪建筑”。
实际上,许多“怪建筑”本是当地的“大手笔”,不料在建成后却成为调侃对象。
苏州地标建筑“东方之门”是中国最大超高层钢混结构建筑,总用钢量超过12.5万吨,总投资达45亿元,因其造型酷似一条秋裤而被当地市民戏称为“秋裤楼”。
抚顺沈抚新城标志景观——生命之环,直径157米,安装有1.2万只LED灯,用钢3000吨,造价上亿元,被称为“大铁环”。
河北三河市燕郊的天子大酒店被网友称为“中国最彪悍的酒店大楼”。酒店高达41.6米,外形为传统的“福禄寿”三星彩塑,入选多家网站评选的“奇葩建筑”之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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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的“怪建筑”中,有政府投资修建的,也有的属于商业行为。
云南艺术学院教授陇一梅认为,不少行政管理者在兴建地标建筑时,追求政绩速度,浮躁冒进,不考虑自然和环境的协调,也没有考虑到文脉传统,导致“怪建筑”屡见不鲜。
中国工程院院士程泰宁则表示,“怪建筑”体现出国内建筑设计领域一股求怪、求奢华的设计之风,这是一种“价值判断失衡”。一些“怪建筑”已被异化为“满足功利需要的超尺度装置艺术”。
“求怪的建筑,实际上是一种盲目自大、炫富,有钱之后标新立异的行为。”北京市副市长陈刚说。
据了解,2000年,北京曾发出通知对建筑色彩作出规定,而现行《北京市容环境卫生条例》也要求建筑物体量、造型、色调等应与周围景观协调。全国各地也不乏类似规定。
在12月2日举行的会议上,陈刚表示,要用制度约束低俗粗糙的设计作品出现,完善方案审查制度。进一步细化建筑设计的规范要求,提高建筑设计水平。通过城市设计确定建筑整体风貌要求,对建筑物进行必要的规定。
中国城市规划学会学术工作委员会委员袁奇峰认为,在规划过程中应充分论证,让专业人士的意见真正得到体现,防止规划设计的“家长制”。清华大学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副总规划师段进宇表示,各地兴建的地标建筑多动用政府财政,这就需要严格按照程序来,并广泛听取群众意见。
“建筑设计、创作如果能做到尊重传统、尊重民生、尊重环境这三点,就不会出大格,就不会有奇奇怪怪的建筑。”故宫博物院院长、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委员会专家顾问组成员单霁翔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