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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8日,在榆林市区航宇路弘景大厦买房的多名业主反映,开发商在交房时无法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住宅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手续就通知收房,而且还让业主们签订一份承诺书,保证交房后房屋所涉及事项不再提出任何诉求。四十余名业主认为开发商没有达到规定的交房标准而拒绝收房。
业主:交房时开发商无任何手续
11月28日下午4时30分许,在弘景大夏5楼物业办公区,四十名业主在收到开发商交房的通知后前来收房,却发现开发商无法提供《商品房预售合同》中规定的“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住宅质量保证书》等相关手续,还强行让业主们签订一份承诺书,保证交房后房屋所涉及事项不再提出任何诉求,业主们对此表示质疑进而拒绝收房。
“现在弘景大厦的房屋不具备交房条件,开发商就通知业主来交房,以房屋总价7%的优惠条件诱惑业主收房。”业主张先生说,这就更加让业主们对房屋质量产生怀疑。
据了解,弘景大厦为商住一体,5层至25层为公寓式住宅,每层16户,共336户。“去年6月份,我在弘景大厦花了45.2万元买了一套50多平方米的房屋,并且与榆林市城市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商品房预售合同》。”业主林先生说,购房合同中规定开发商原定今年10月31日交房,交房时开发商应提供“商品房经验收合格”、《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手续,但实际交房时开发商却无任何手续和相关证明。
林先生还说,弘景大厦不仅交房手续不全,就连消防设施也存在安全隐患。“楼层过道安装的消防箱嵌在墙体上,门打开后很容易碰到消防箱,也容易碰到小孩的头部。”林先生说。
开发商:房屋验收要等到明年6月
华商报记者在弘景大厦售楼中心看到,10月26日榆林市城市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售楼中心贴出交房公告和优惠细则,交房公告中称弘景大厦项目现已具备交房条件,10月31日至11月30日集中办理交房手续,在此期间办理交房手续的业主,一次性按照购买房屋总价的7%给予优惠,如果在限定时间内未到售楼中心办理相关交房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享有该优惠条件并不予补办。12月1日,榆林市城市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一名负责办理按揭的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目前进入冬季,小区还未进行绿化等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房屋验收工作需要等到明年6月份。“《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根本不影响交房,提出7%优惠条件是因为今年经济形势不好,业主们多次上访公司才决定给予优惠措施,而且同意优惠条件的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兑现,由开发商在承诺人缴纳的契税、专项维修资金、房屋登记费、物业服务费、中央空调采暖费等费用中进行结算抵扣。”该工作人员说。
据了解,弘景大厦项目由榆林市城市投资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总经理郭子卫负责,华商报记者多次联系郭子卫,但对方手机均无人接听,发信息也未回。
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弘景大厦目前还未备案验收
对此,榆林市城乡建设规划局建筑业管理科一名工作人员表示,根据《建筑法》相关规定,商品房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验收工作主要有规划、消防、环保3大类,验收合格后,发放《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等相关手续,才能交房入住。”该工作人员说,而弘景大厦截至目前还没有备案验收,按规定是不可以交房使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