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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西咸新区条例(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西咸新区与西安咸阳两市
将建快速直达交通干线
本报讯 (记者 李媛)在西咸新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和审判机构;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对西咸新区给予优先安排;组织建设西咸新区与西安、咸阳两市的快速直达交通干线……即日起至2015年1月9日,《陕西省西咸新区条例(草案送审稿)》面向社会征集意见。
重大产业项目布局等方面
给予西咸新区优先安排
《送审稿》提出,省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西咸新区开发建设工作的领导和统筹协调,在重大产业项目布局、土地利用、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配套以及相关专项资金等方面,对西咸新区给予优先安排。省人民政府各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推进西咸新区开发建设,西安、咸阳两市及其相关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积极配合、予以协助。
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西咸新区开发建设专项资金,加大对西咸新区的支持力度。应当加大对西咸新区轨道交通、快速公路等重大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财政扶持力度,按照满足西咸新区发展实际需要的要求,组织建设西咸新区与西安、咸阳两市的快速直达交通干线,完善西咸新区与两市中心城区之间的交通网络。
在西咸新区探索设立
跨行政区划的检察和审判机构
《送审稿》提出,西咸新区管理机构代表省人民政府行使部分省级管理权限,依照法律规定和授权,享有设区市人民政府管理权限,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包括:根据工作职能需要,按照精简、高效的原则,设置和调整相应的工作机构;组织编制和实施西咸新区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对西咸新区的土地利用依法实施管理;管理西咸新区的发展改革、教育、科技、工信、民政、财政、金融、监察、工商、质监等。
《送审稿》还指出,积极探索司法体制改革,在西咸新区探索设立跨行政区划的检察和审判机构。省公安厅成立西咸新区公安协调机构,省检察机构、审判机构分别设立西咸新区检察机构、审判机构的派出机构,待条件成熟时分别成立西咸新区公安、检察、法院分局(院)。
在西咸新区投资兴办的企业
可享受相关开发区优惠政策
西咸新区应当建立重点建设项目库,重点产业项目优先列入省重点项目计划,优先申报列入国家重点项目计划。应当根据推动产业发展的需要,对符合规定的产业、行业制定并实施税收优惠政策。在西咸新区投资兴办的企业,依法享受陕西省和陕西省境内所有开发区的优惠政策。
此外,西咸新区管理机构应当建立专项资金,支持人才培养与引进。应当为在西咸新区工作的人才在企业设立、创新创业、户口迁移、居住证办理、配偶就业、未成年子女教育、住房购买或者租赁、办公用房补贴、医疗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在西咸新区工作的科研人员,从事科研开发、科研服务和科研成果转让所获得的收入,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享受税收方面的优惠。
即日起,您可登录省法制办官网查看《陕西省西咸新区条例(草案送审稿)》全文。如果您有好的意见或建议,可发电子邮件至shfzc87294499@163.com,或发传真至029-87294499,还可写信至陕西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邮政编码710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