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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通讯员 苗剑鑫 记者 谷嫦瑜) 12月30日,市纪委印发《关于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过节的通知》,要求全市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认真做好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厉行节约廉洁过节工作,营造务实节俭文明节日氛围。
《通知》指出,各级党政机关和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旗帜鲜明反对“四风”,严格执行廉洁自律规定,严禁年底突击花钱,坚决杜绝“节日腐败”。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茶、花卉干果、食品保健品、台历贺年卡以及土特产等年货节礼,严禁用公款搞相互走访、送礼、宴请等拜年活动,严禁用公款吃喝、旅游和参与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借培训中心奢侈浪费,严禁用公款接待走亲访友、外出旅游等非公务活动,严禁利用婚丧喜庆敛财,严禁违规收受礼品、礼金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电子红包,严禁参与各种形式的赌博活动,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等,不得以任何名义年终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和实物,不得用财政性资金举办年会、经营性文艺晚会,不得以各种借口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要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通知》强调,各级各部门要认真学习传达中央和省市廉洁过节精神,党政“一把手”要认真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坚决杜绝节日期间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监督惩戒问责,采取明察暗访、交叉检查、跟踪督查等方式,对各级各部门落实廉洁过节各项规定情况进行检查。对违规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在追究直接责任人责任的同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典型问题点名道姓公开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