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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记者 李媛)“我们在调解医患纠纷的同时,也找了一些医方普遍存在的问题,希望各医疗机构引以为戒。”今天(12月3日)下午,西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王志荣表示,在对医患纠纷进行调解的过程中,除了患者家属的一些过激行为,他们也总结了一些医方存在的问题。
王志荣说,对应该做的检查不做;对病历在诊疗活动中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依然发现有书写和更改等不规范的现象存在;告知签字手续落实不到位,发生纠纷时容易承担责任;医疗规章制度落实不够,对患者有悖常规的要求,往往过于迁就;责任心不强,工作态度差,没有服务意识都是容易导致医疗纠纷发生的问题。
据了解,西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成立于2013年10月25日,共接待咨询、化解、调处医患纠纷172起,其中,调解成功138起,成功劝退131起,引导法律诉讼21起,案件诉求总额1000余万,调解结案总额337万余元。
目前,西安市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要负责城六区各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除城六区外,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蓝田县、周至县、户县、高陵县分别设立各自医调委,负责辖区内各类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全市98家二级以上医院已基本上设立医院警务室,及时协调处置医院内部各类治安案件,打击医托、医闹事件。
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是独立运行的第三方居中调处医患纠纷的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由4名以上的具有较高医学、法学专业知识和较高调解技能、热心调解事业的聘任的专职人员组成。主要受理并有效调处医疗纠纷,指导、协调、督促医疗纠纷的预防和调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