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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获悉,为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充分发挥公路的使用效能,带动公路沿线区域经济健康稳定持续发展,近日我省出台了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意见,并将于明年1月1日起施行。意见明确,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禁止乱搭乱建。
在公路规划和公路线位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公路途经区域的城镇规划和乡村规划,处理好公路安全畅通和服务沿线经济发展的关系,尽量避免公路穿越集中连片建筑,防止出现公路街道化现象。
在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划定以后,交通运输部门确认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时,应与申请人签订有关协议,在公路拓宽改造时,涉及拆迁问题的,按照协议执行。
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划定前合法的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所有人应与交通运输部门签署协议,保证不在原址进行改建或扩建,不改变其使用用途,并做好建筑物独立排水系统和路宅隔离设施。
建立最严格的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限制活动制度。严禁在公路特大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3000米,大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2000米,中小型桥梁上游500米、下游1000米范围内的采砂行为,严禁在公路渡口和中型以上公路桥梁周围200米范围内以及公路隧道上方和洞口外100米范围内的采砂、采矿、采石、取土、爆破作业、倾倒废弃物等行为。在上述范围内发生上述行为的,国土资源、交通运输部门要及时制止,并联合有关部门依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