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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讯(记者赵蕾)防止公路街道化、充分发挥公路效能,我省制定加强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管理意见,将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是指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国道、省道建筑控制区及建筑控制区外一定范围内禁止修建建筑物和地面构筑物的范围。
根据意见,我省建筑控制区的范围是:平川地区自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为30米、省道为20米,属于高速公路的为50米;山区自公路用地外缘起国道为20米、省道为15米,属于高速公路的为30米。建筑控制区外规划和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货物集散地、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其外缘与建筑控制区外缘的距离为50米。
针对这一范围划定,意见要求国土部门在编制或审核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时,对国省干线公路两侧用地范围内的土地用途进行管制,不得随意改变土地用途;住建部门在编制和审核城乡规划时,涉及新建村镇、开发区、学校、货物集散地、商业网点、农贸市场等的,应尽可能在公路一侧,以垂直于公路纵向、单边纵深组团的方式进行布局,避免沿公路条状发展;交通部门在公路规划和公路线位设计时,应充分考虑公路途经区域的城镇规划和乡村规划,尽量避免公路穿越集中连片建筑,防止出现公路街道化现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