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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文旅发[2014]289号
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乾陵管理处,局属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冬季安全生产百日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发〔2014〕126号)、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一攻坚三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安发〔2014〕8号)和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市今冬明春消防安全“百日会战”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加强全市文物安全工作,有效防范各类事故发生,全力维护文物安全稳定,市文物旅游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开展文物安全“百日整治”活动。现就实施方案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习总书记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牢固树立红线意识,筑牢底线思维,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文物工作方针,正确研判文物安全形势,牢牢掌控主动权,扎实开展文物安全“百日整治”活动,切实提升全市文物安全防控能力,确保全市文物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创造良好的环境。
二、重点内容
此次文物安全“百日整治”由市文物旅游局牵头,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及各单位共同行动,主要涉及开放博物馆所、文管所及野外文物点安全工作四大方面。
1、文物收藏单位的防火、防盗抢安全设施保养、运行情况。
2、文物古建维修及相关建设场所各类安全防范措施情况。
3、文博单位安全值守及安全隐患检查排查和处理情况。
4、节假日文物安全责任落实及田野文物安全巡查检查情况。
三、实施步骤
全市文物安全 “百日整治”活动从即日起至2015年3月10日结束,分三个阶段实施:
(一)安排部署阶段(自即日起至12月10日)
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和各相关单位结合各自实际,周密制定文物安全“百日整治”活动实施方案,召开专门会议,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和动员发动,确保思想高度重视,工作措施周密连贯,任务分解明确,责任夯实到人。
(二)排查整治阶段(2014年12月11日至2015年2月28日)
1、开展联查排查: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各有关单位要建立常态化文物安全联查排查机制,各相关单位要积极加强与公安、工商等部门的联系沟通,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对辖区博物馆所及田野文物的安全工作,从“四大方面”集中开展联合检查、集中排查,确保检查、排查到边到位,不遗漏洞、不留后患。
2、坚持零容忍执法:严格“打非治违”强硬措施,坚持对文物违法行为“零容忍”,对安全隐患“零迁就”,对各单位安全存在的隐患要坚决予以解决处理,对各级政府挂牌督办、久拖不改的重大隐患单位要严厉处置,并对相关单位和责任人依法严厉查处。
(三)总结验收阶段(2015年3月1日至3月10日)
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和各相关单位要认真分析总结消防安全“百日整治”活动,于2015年3月5日前将书面报告报市文物旅游局。活动期间,市文物旅游局将于2015年1月上旬和2月底分组对各县市区和有关单位的文物安全“百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和督查(附表)。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和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文物安全“百日整治”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科学谋划,周密部署,狠抓落实。市文物旅游局成立由党组书记、局长杜俊霞同志任组长,副局长庞联昌同志任副组长的文物安全“百日整治”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全督查科,办公室主任由王伍军同志担任,具体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和相关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具体抓,确保“百日整治”活动扎实深入开展。
(二)加强协同配合。各文博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突出重点时段、重要场所、重点部位,对各自监管的区域逐一进行排查整治,严防安全事故发生;各文博单位要严格“每日检查、每周通报”的工作机制,并加强与公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和打击文物违法犯罪行为,把文物安全防范工作延伸到乡镇和村庄;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建立联合检查机制,形成整治合力,在圣诞、元旦、春节、元宵节等重大节日前及期间,要集中开展联合检查排查行动。
(三)加强文物保护宣传。在文物安全“百日整治”活动期间,各县市区文物旅游局和各有关单位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和户外广告屏等宣传平台,加大文物安全保护常识的宣传普及,加大违法行为处理力度,要组织人员开展文物保护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活动,增强全民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创造全民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环境。
(四)加强应急值守。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要求,在“百日整治”活动期间,加强应急值守,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不安全事故,要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处理,严格报告制度,保证信息畅通。对文物安全“百日整治”活动责任不落实,措施不过硬,走过场,走形式,发生安全事故的,实行一票否决制,依法追究责任,并将在全市范围内进行通报。
附:
咸阳市文物旅游局
201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