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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 昨日,广州市黄埔区法院公开宣判南沙横沥29人涉黑案,团伙老大戴文才被判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等6个罪名,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宣判后,被告人戴文才认为“量刑过重”,称要上诉。
现年43岁的戴文才是广东廉江人,其手下也以廉江人为主。公诉机关指控,自2004年开始,被告人戴文才及其黑社会性质组织成员28人,在广州南沙区横沥镇一带以攫取非法利益为目的,采用暴力、威胁等手段有组织地实施违法犯罪活动,逐步形成了人数众多、骨干成员固定、组织纪律严格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在今年9月22日,戴文才等29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黄埔法院公开审理。
昨日,法院判决认为,被告人戴文才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敲诈勒索罪、串通投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数罪并罚,总和刑期有期徒刑18年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财产5万元、罚金8万元。其他被告人也判处了相应的刑期与刑罚。
宣判后,29名被告人均表现平静,但其家属多数情绪激动,甚至失声痛哭。对于一审判决,除了19名被告人不提起上诉,戴文才等10名被告人则认为“量刑过重”,声称要上诉。
(原标题:南沙“黑老大”戴文才 六罪并罚判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