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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所内的“龙椅”按故宫里的龙椅等比例制作
故宫附近寺庙豪华会所
11月1日,住建部等十部委联合出台的《关于严禁在历史建筑、公园等公共资源中设立私人会所的暂行规定》开始施行。但记者近日调查发现,该项规定出台后,位于故宫附近的嵩祝寺及智珠寺,作为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仍然内设豪华餐饮、住宿服务,部分区域甚至成为只对少部分人开放,可以烧香、“坐龙椅”的私人化高档消费场所。从去年1月起,就有媒体曝光嵩祝寺及智珠寺变身餐饮会所的消息,北京青年报也曾于去年7月18日报道过此事,但将近两年过去了,藏身于600年古刹的会所依然在营业。
故宫附近寺庙变会所
会所藏身“寺庙”百姓难入内
距故宫东北角楼仅500米,在沙滩北街胡同的尽头,并排坐落着已有600余年历史的嵩祝寺及智珠寺两座大寺庙。虽然都已不是宗教活动场所,但两座寺庙的外墙上,还清晰可见白底绿字的“北京市文物保护单位嵩祝寺及智珠寺”,记者近日调查发现,普通百姓平日难以进入的文物保护单位内暗藏玄机。
“我们这里是私人会所,不对外开放。”近日,当记者想以参观文物保护单位的名义进入智珠寺西北部的院子时,受到保安阻拦。
据周边居民反映,寺内经常有豪车出入,但是老百姓却难以踏入院内一步。
晚餐最低人均消费800元
几经辗转,记者联系到了坐落其中的一家名为“嵩祝名院”餐厅的工作人员,并被告知要预约才能前来就餐。
在餐厅工作人员的允许和带领下,记者进入智珠寺西北部的院内,看到多间古建筑内都设有大型餐桌。其中一间面积近百平方米、装修奢华的大殿内,不仅摆放有一张硕大的圆桌,还搭建了“龙椅”、屏风、戏台。
工作人员介绍称,“龙椅”和屏风是按照故宫内的样式和比例仿造的,来就餐还可以坐上去照相,而戏台则是“唱戏用的”。“有些前来就餐的‘领导’喜欢听戏。”工作人员解释说。
据了解,在这里晚餐的费用最低为人均800元。如果提高标准,可达人均一两千元。记者在餐厅旁边的房间内还看到多尊大型佛像,以及写有“功德箱”字样的木箱。据工作人员称,前来就餐的人还可以在寺内烧香拜佛捐“功德”。
而在智珠寺西南角的院内,是一家经营高档西餐的餐厅,经营企业还将古建筑外租进行商业活动,并开设了多间高档客房,房价最低也要每晚2000元。记者在一间大殿内看到,一家企业正欲在此举行商业活动,在准备过程中布置了大量设备,一些甚至搭建在古建筑上。
故宫附近寺庙豪华会所内部
工作人员否认对外经营
据了解,嵩祝寺及智珠寺目前属于北京市佛教协会管理的宗教房产,针对它们“演变”为私人化高档消费场所的情况,记者向相关部门进行了举报,并跟随北京市佛协和北京市宗教事务局相关人员对嵩祝寺及智珠寺进行了检查。
尽管前一天晚上的大量剩饭与高档餐具还没来得及收拾,但检查过程中,之前接待记者的“嵩祝名院”工作人员却说:“我们不开门是因为这里是公司办公场所,这些饭都是我们公司自己人吃的,我们没有对外经营。”
记者通过工商登记信息,查询了这家矢口否认进行私人化高档餐饮经营的“嵩祝名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其成立于2005年6月,目前注册资本仅有100万元,股东是两位自然人,注册地点为北京市东城区嵩祝院北巷4号,经营范围包括制售中餐;销售酒、饮料;组织文化艺术交流;健身服务;销售工艺品。
据了解,2007年,为解决历史建筑保护与修缮问题,北京市佛教协会与此前占用该处房产的企业,参照“谁修缮,谁受益”的文保政策,与部分企业签订租赁协议,转让两寺经营使用权进行“保护性使用”。然而,在“保护性使用”背后,嵩祝名院文化有限责任公司与另外几家租赁企业,将公共资源长期进行奢华的私人化餐饮、住宿、会议等商业经营活动。此外,记者在采访中还发现,嵩祝寺及智珠寺内的文物保护出现租赁企业承诺的修缮资金不到位、企业开展住宿服务但相关资质手续却难以齐全的情况。(记者李德欣 战嘉琦 杨毅沉 记者 赵婷婷 供图/新华)
追访
修缮资金出资人并非无偿捐助
对话人:北京市文物局执法队队长赵建明
北青报:此前文物局也曾多次对嵩祝寺和智珠寺内的高档会所进行调查,为什么两家会所至今仍在营业?
赵建明:这两座寺庙我们已经去检查过许多次,里面的确有部分区域被用作餐饮场所,但是并没有发现诸如使用明火等明确违反《文物法》的行为。一些“违法行为”,如果不是文物部门的管辖范围,在相关文物法律中找不到依据,我们也没有权力去制止。至于这两家寺庙中的高档会所为何能一直营业到现在,应该是其主管或营业资质审批部门的管辖范围。
北青报:此次在媒体暗访中发现,嵩祝寺及智珠寺内的文物保护出现租赁企业承诺的修缮资金不到位、企业开展住宿服务但相关资质手续却难以齐全的情况,对此文物部门是怎样监管的?
赵建明:文物部门主要负责监管文物修缮和文物安全。简单地说,不是说他想修哪儿就修哪儿,想怎么修就怎么修,这些都要有方案上报,批准后才能进行。如果管理或者使用单位的做法威胁到了文物安全,我们也会依法查处。关于修缮资金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管理使用单位应该负责出资修缮文物,不管是它自己出资还是筹资,修缮资金是否到位还是要由文物具体的主管单位来负责监管。
北青报:对于老百姓反映的嵩祝寺及智珠寺内经常有豪车出入,但是老百姓却难以踏入院内一步的问题,该如何解决?
赵建明:目前,没有法律规定文物单位必须对外开放。此外,文物法中只是规定文物场所应该用作文保所、博物馆对外开放,但并没有罚则。所以,尽管现在大部分具备条件的都开放了,但现实中,一些文保单位因各种原因还没有、或者不适合开放。
北青报:您以前曾经提到过,由于修缮资金短缺等问题,我们允许引入社会资本对文物进行修缮。此次媒体报道中提到了“参照‘谁修缮,谁受益’的文保政策”,允许修缮后的文物建筑由出资人使用,对于这部分文物建筑我们平时是如何监管的?
赵建明:其实并没有法律规定谁修缮就应该由谁受益。只不过在现实当中,一些出资单位并不是无偿资助文物修缮的,管理使用单位大多会以允许出资单位对文物进行使用的方式换取修缮资金,但应该明确的一点是主管单位承诺出资方的条件不能违背现有法律。根据法律规定,文物部门只能对文物构成威胁的行为进行监管,这些线索有老百姓提供的,也有我们执法队自己巡逻发现的,为了加强监管我们现在还有志愿者队伍进行监督。(赵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