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何风 绘
经人介绍认识5个月后,小伙韦强和姑娘小黄领了结婚证,还送了彩礼,结果一个星期后,因为经济方面的问题,小黄提出取消婚礼。“我想要回当初给小黄的彩礼,还有给她买的手机,但是小黄一直不愿意返还。”韦强准备将小黄起诉到了法院,想让法官来判一判,自己当初送出的彩礼到底能不能要回来。
31岁的韦强家住丰庆路,今年3月,经人介绍认识了29岁的小黄,见面之后双方都愿意交往。一个月后,两人情投意合,确立了恋爱关系。“当时我对她印象还挺好的,觉得自己也到年龄了,抱着结婚的目的,尽量满足她的要求。”韦强说,刚确定关系,小黄说自己的手机不好,他先后给小黄买了一部iphone5s和一部ipad,之后小黄又要求自己帮她还房贷。
“她说要考验我的诚意,再考虑能不能和我结婚,我当时觉得也对着呢,反正结婚了都是一家人,也没必要分那么清楚。”韦强没有多想,帮小黄还了4个月的房贷和信用卡。今年9月份,韦强和小黄觉得彼此年纪都不小了,双方家人也催得紧,两人就办理了婚姻登记手续,领取了结婚证,并且约定3个月后举行婚礼。按照小黄家人的要求,韦强拿出了10万元彩礼,还买了3万余元的首饰,之后就开始筹备婚礼。
让韦强没有想到的是,在准备婚礼的过程中,他和小黄却因为各种费用的支出问题闹起了矛盾。在韦强看来,小黄变本加厉,不停地提出各种他无法满足的要求,不珍惜自己的付出。“我家里为了给她彩礼,还有准备酒席之类的,支出很大,所以那两个月就没有帮小黄还房贷和信用卡,她就特别生气,说我没有满足她的结婚条件,要求取消婚礼。”听到小黄的说法,韦强和他的父母特别生气,找小黄沟通了几次,但都无功而返。
“就这几个月,我在她身上花了有十几万,包括彩礼10万元,还有手机、首饰,以及给她还的房贷和信用卡,这些钱是我父母多年的退休金。”昨日上午,见到记者后,韦强说虽然两个人准备结婚,但小黄一再索要彩礼,让两人的感情都充满了金钱交易,而自己也付出了感情,现在是身心俱疲。“因为这件事儿,我父母也承担了很大的经济压力,我想把这些彩礼要回来,但小黄拒绝归还,我没办法,只好起诉到法院了。”他说,给彩礼是为了结婚,不结婚了彩礼钱必须退。
昨日下午,记者拨打了小黄的电话,当听说是记者,她表示“没啥可以说的,婚结不成是两个人的责任,给彩礼是自愿赠与,不会退。”之后,就挂断了电话。
律师说法
彩礼不是无偿赠与 应当返还
陕西高瑾律师事务所律师房子巍解释说,彩礼在我国民间婚俗中由来已久,是男方为了与女方建立夫妻关系、共同生活,按照我国传统习俗赠与女方的财物,也是结婚过程中家庭的一项重大开支。“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明确规定,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的,对于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彩礼的,人民法院给予支持。”房子巍表示,韦强和小黄属于订婚后没有共同生活,属于应当归还彩礼的范畴。
“从性质上讲,彩礼属于赠与,但又并非一般的无偿赠与,如果结婚不成,赠与行为则失去法律效力,彩礼应该返还给赠与人。”房子巍说,如果结婚之前的确从彩礼中有合理的支出,比如将彩礼的一部分用于筹备婚礼的共同花销,这种情况可以酌情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