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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难,是困扰农民多年的一个老大难问题。究其原因,除了农业投资风险大、贷款准入条件高等因素外,农民缺少法定的有效担保物,是一个根本原因。十八届三中全会《决定》提出,赋予农民承包地经营权抵押担保权能,慎重稳妥地推进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担保转让。这一重大改革举措,为从根本上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打破了制度藩篱。平利县开展农村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已有6年,取得了显著成效,也面临一些问题。
一难破解 满盘皆活
适度规模经营是农业增效的前提,然而,规模化首先会面临“地从哪里聚、钱从哪里来”的问题。
平利地处陕鄂渝交界,面积2627平方公里,下辖11个镇、190个村、23万人,耕地42万亩,地貌“八山一水一分田”,属省级贫困县。同时,平利也有自己的优势,一是茶叶自古有名;二是绞股蓝产业异军突起,是又一张响亮的名片。2004年,全县茶园面积7.6万亩,绞股蓝面积0.5万亩。2005年,县委、县政府决定实施茶饮产业率先突破战略,探索公司+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2008年,通过努力成为安康市土地流转试点县,通过激励政策,依托强村大户集中连片建设和改造茶园8.5万亩、绞股蓝产业园5万亩,实现了规模化、标准化种植。
由于茶园建设投资大、周期长、见效慢,新培育起来的专业户在流转到土地后,立即开始面临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2009年初,仅长安镇高峰等3个村的茶叶发展资金缺口就达上亿元。与此同时,县域金融机构却拥有大量存款贷不出去。结果,一个奇怪而严酷的局面形成了:大户要钱贷不到,银行有钱放不出。
2009年,中国人民银行和银监会联合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信贷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有条件的地方可以探索开办土地经营权抵押贷款。这项利好政策,为破解农民贷款难带来了曙光。经省、市、县人民银行和银监部门的批准,平利县当年就开展了扩大农村有效担保物范围试点,并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长效农业产业园、农民房屋财产权、林权、大型农机具“五项产权”纳入有效担保物范围,茶饮大户最高可获得800万元的抵押担保贷款,一举破解了贷款难问题。
至2014年10月底,全县累计发放产权抵押贷款1257户2.7229亿元,其中,以土地经营权、产业园、农房、大型农机具综合抵押贷款17户4148万元,以农房抵押贷款1239户2.2601亿元,以林权抵押贷款1户480万元。此举激活了农村发展的巨大潜能,带动了平利县域经济快速发展,时任副省长姚引良曾批示:“平利的做法对于破解农民融资难是一个突破,很值得在全省推广。”
金融创新推动了土地流转。6年来,全县累计流转土地(包括茶园、绞股蓝园)13.8万亩,流转率达32.8%;新增经营面积30亩以上的大户785户,流入土地9.54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9%;其中茶饮产业累计流转土地8.48万亩,占流转总面积的61.4%。
土地、资金瓶颈的破解,使各类新型经营主体如雨后春笋般出现,还形成了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多元化投资格局。截至2014年10月底,全县拥有茶饮专业大户455户,家庭农场26个,专业合作社78家,农业企业112家(其中4家为省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农业园区13个,全部以企业为主体,按照市场化方式运营;茶园、绞股蓝面积达20万亩,产量7500吨,产值8.5亿元;“平利女娲茶”获得“中国驰名商标”,“平利绞股蓝”取得“国家原产地域产品”保护认证;省政府已将平利县申报为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县)。
各类生产要素和载体的聚集放大效应,使农业效益大幅提升、农民收入持续增长。规模经营的茶饮园区亩均产值6000元,是原来的5倍多;产业大户年盈利最高638万元,最低21万元;流出土地的农民,除稳定的租金收入外,还通过务工获得工资性收入;小户依托大户或园区实施标准化生产,实现了收入倍增。2013年,全县农民人均纯收入7165元,比2008年增长146%。
稳步推进 不留后患
农民财产抵押贷款涉及农民和金融机构的根本利益,政策性强,操作难度大,为稳步推进、不留后患,平利县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县工作领导小组及县、镇担保物价值评估委员会,制定了实施《办法》、《意见》和试点方案,为工作推进提供政策支持和依据。
二、确定担保物范围。确定将“土地承包经营权”等5种产权纳入有效担保物范围,并对产权作出了详细划定。
三、精准确权登记。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制定确权登记办法,由专人严格对“五大产权”进行免费确权登记;相关责任部门随到随办,及时发放权利证书。
四、做实价值评估。县、镇评估委员会依据评估《办法》,坚持“物有所值、风险可控、公平自愿、利民便民”的原则,确保每桩评估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并由委员会全体成员签字出具评估报告。
五、精心组织放贷。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在收到贷款申请20日内,按照“土地经营权及产业园评估价值的50%、房产评估价值的70%”确定贷款额度,签订贷款合同予以放贷。
农村产权抵押贷款实施6年来,平利县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也有一些问题亟待破解。
一是农民热、银行凉的问题。金融机构对于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之所以存在严重惧贷心理,主要原因是我国现行法律对农村集体所有土地和农民住房抵押仍设有“红灯”。为此,必须加快修法进程,将“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的改革举措与相关法律对接,才能从根本上破解这一难题。
二是产权交易问题。长期以来,由于法律和制度的禁锢,农民的大部分财产都是“死产”。开展产权抵押贷款,必然面临一个“卖”的问题,可是“卖”给谁?在哪里“卖”?现在都还是空白。为此,迫切需要在跨县或更大范围内建立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或平台。
三是农民权益问题。土地和住房是农民的“命根子”!产权抵押贷款一旦出现经营风险,一定要保证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权不丧失;要在抵押到期后,保证经营权重回农民手中。
四是风险化解问题。农业既有自然灾害风险,也有市场波动风险,为把可能遇到的各类风险降到最低,必须健全农业保护支持制度、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建立巨灾风险防范机制,以多渠道化解各类风险,保障农民和金融机构在农村产权抵押贷款中取得双赢。
(作者系平利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