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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秦都市报—三秦网讯(杨建林 记者 董毅)2014年12月11日午,3名身着囚服的犯罪嫌疑人被凤县警方押往县城凤凰湖景区廊桥,指认作案现场。引得行人纷纷驻足观看。引起社会关注的“11.13”重大盗窃案的破获,在凤县县城引起轰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失主李先生握着副局长张三林的手说:“你们警察辛苦了,给社会铲除了一个大毒瘤。有你们作保护神,我们做生意踏实多了”。
11月13日凌晨2时许,凤县县城连续发生9起入室盗窃案,犯罪分子采取撬门、剪锁、砸毁、破坏玻璃橱窗等手段,先后盗窃廊桥上的眼镜店、糖果店、鞋帽店、服装店、精品店,新民街手机店等店铺,共盗走现金9000余元、手机10部、3000余元手机充值卡,平板电脑1部、望远镜1部及衣服等财物,总计涉案价值5万余元。案发后,凤县警方立即抽调精干力量,勘查现场、清查饭店、网吧、旅馆,调查走访摸排、调取视频监控,并及时开展案件研判工作。查明系三名外地犯罪嫌疑人流窜作案。随之,将案情和犯罪嫌疑人的体貌特征、视频截图向邻近各县警方发出协查通报。
就在凤县警方紧锣密鼓地开展侦破之际,12月2日,汉中市宁强县警方打来电话,三名犯罪嫌疑人在当地作案时被抓现行。凤县公安局局长李晓峰当即率领办案民警赶赴宁强,就地开展突审工作。
审讯查明,犯罪嫌疑人陈某(18岁)、徐某(21岁)、梁某(19岁)均系汉中市南郑县胡家营乡缀学青少年。家中疏于管教,长年混迹社会,沉溺网吧,没有正当经济来源。他们胆大妄为,不计后果,结成团伙,专以盗窃他人财物为生。12日早,3人乘坐中巴来凤县。白天踩点,购买作案工具。晚上夜深人静之后,由徐、梁二人望风,陈某用剪锁钳剪断门锁、砸开橱窗,撬开装有现金的抽屉、商品柜,连续洗劫9家店铺。得手后,当即步行离开县城,天亮之后,又乘车流窜甘肃省成县、康县、四川万源,一直流窜到汉中市宁强县。在该县盗窃一家手机店时,陈某当场被宁强警方抓获,望风的徐某、梁某见势不妙,连夜逃遁,后被宁强警方在汉中市一网吧擒获。
宁强警方接到凤县警方协查通报后,有针对性地进行审讯,三名嫌疑人分别供认了11月13日在凤县作案的犯罪事实。
经凤县警方进一步审讯,三名犯罪嫌疑人供述,从9月份起,这一盗窃团伙先后在汉中市南郑县、镇巴县、宁强县、四川省万源市作案8起,仅两月时间总计作案19起。作案工具均为就地购置,做完案即抛弃。赃物低价转卖,现金三人均分,所得财物用于吃饭、吸烟、坐车、上网、耍小姐。
根据公安机关案件管辖规定,12月10日,三名犯罪嫌疑人由宁强县警方移交凤县警方。日前,此案仍在进一步深挖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