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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质监发[2014]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监察)大(总)队:
按照工作部署要求,各级旅游质监执法机构要认真总结2014年的工作,并研究提出明年的工作计划。总结今年的工作要着重梳理在贯彻执行《旅游法》、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提升旅游服务质量等方面机制建设、制度建设的创新点和取得的实绩;明年的工作计划要以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贯彻执行《旅游法》为重点。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执法(监察)大(总)队,于2014年12月25日前,将本省、自治区、直辖市2014年旅游质监执法工作总结(附已处理的旅游服务质量典型案例2件、旅游行政处罚典型案例2件)、2015年工作计划要点、《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人员情况统计表》、《2014年旅游市场检查情况统计表》及《2014年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统计表》报送我所(以上材料同时报送电子文本,Email:zj@cnta.gov.cn)。
另外,为调查了解各地落实《全国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培训规划(2013-2017)》的情况,我所设计了《全国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调查问卷》,请认真填写,于2014年12月30日前报送。
特此通知。
附件:
1. 《旅游质监执法机构和人员情况统计表》
2. 《2014年旅游市场检查情况统计表》
3. 《2014年行政处罚案件数量统计表》
4. 《全国旅游质监执法人员培训情况调查问卷》
(联系人及电话:窦力群 010-65201310)
国家旅游局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
2014年12月8日
抄送: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