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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已实施近十年的《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将进行修订,目前已进入立项论证阶段。据悉,此次修订将重点关注“久治不愈”的非法一日游。对此有媒体报道称,从此治理“黑一日游”将有法可依。
对此观点,多位法律专家及业内人士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明确表示,目前北京市一日游市场已基本被非法经营的黑旅行社占据,在混乱无序的局面下,正规旅行社几乎全部退出“一日游”市场。在旅游法尚且“只管正规企业、不管非法企业”的现状下,指望一部条例就能彻底清除北京一日游市场乱象并不现实。
劣币驱逐良币正规旅行社退出
在11月29日召开的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旅游法实施与完善研讨会上,中青旅控股副总裁李京表示,此次修订《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中,各界之所以对治理非法一日游问题高度关注,是因为这个问题确实太严重了。
李京告诉记者,目前中青旅没有一日游项目。“现在外地游客到前门、故宫、颐和园,都会收到打着所谓中青旅的一日游小广告,上面甚至写着‘品牌是无言的承诺’。如果我们做了,我们就说不清楚了,所以就干脆不做。”
华远国际旅游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朱晓云更是直陈,“不要说中青旅不做,现在但凡是个正儿八经的旅行社,谁也不做一日游,因为你打不过那些个人。你去查吧,根本就不是旅行社。所以现在的问题就不是旅游行业的事儿。”
李京介绍,目前,不仅是中青旅,包括国旅、中旅等行业内规模较大的正规旅行社,几乎都退出了一日游市场。“因为我们打不过他们。”
李京表示,虽然外界对此次修订《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期许很高,这部条例的修订也的确具有积极意义,值得肯定,但不能指望一部条例就能彻底解决积弊已久的一日游问题。
“因为它涉及的方面很多。多少年来,北京市旅游委历届领导上任后,对此都非常重视,一再表示要狠抓一日游,但到目前为止还是没有解决。所以,这不是一个条例就能解决的问题。”她说。
选择性执法留下监管真空
北京市法学会旅游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法政学院院长杨富斌教授指出,一日游既不是《北京市旅游管理条例》能够解决的问题,也不是旅游法能解决的问题。
“旅游法并未规定非法经营该归谁管,因此它只能管有证的合法旅行社。比如,中央台记者曾直接给北京市旅游委的一位领导打电话,投诉非法一日游,这位领导明确回答‘我们这儿没证的管不了’。所以,这不是一部简单的法律法规就能解决的。”他说。
杨富斌分析认为,现在旅行社之间竞相以低价竞争,想吸引更多的游客报自己的旅游团,其根本原因并不在他们的主观认识水平上,也不在他们不懂得薄利多销的经营规则,而是恶劣的市场竞争环境迫使他们必然如此。否则,他们可能连生存下去都成问题了。
同时,根据现行法律法规的规定,旅行社经营进入门槛低,在一些著名旅游城市,比如桂林和阳朔等地,任何人都可以经营旅游业务,甚至夫妻二人就可以通过挂靠在某一家旅行社而开展旅游业务,买一辆面包车随时接送游客,几乎不需要注册资本,经营业务也不需要多少成本。因此,只要有钱可赚,不管盈利高低,他们都干。
杨富斌同时指出,监管不到位是造成非法一日游泛滥的重要原因。对非法经营旅游业务的查处,究竟应当由哪个政府部门负责,由哪些监管和执法人员去管,现行法律法规并非不明确。然而,对那些有利可图的活动,执法人员愿意管,监管积极性高,而对那些棘手且无利可图或费力不容易见效的行为,则相互推诿,比如对黑车、黑导的管理。
“这就直接导致了劣币驱逐良币的结果——正规的旅行社都被迫退出市场,让给那些非法的黑旅行社去做,而非法经营又成为监管的真空地带,所以症结就出在这里。”杨富斌说。
权力清单法定程序都须明确
杨富斌认为,要解决非法一日游乱象,首先就是要把非法经营者都打掉,正规的旅行社才会回来。而这就需要政府相关部门综合执法,因为单靠旅游监管部门对此无能为力。
山西大学法学院教授董玉明认为,政府旅游调控权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应当是以保护社会公共利益为基础。法律对政府旅游调控权的规制,不仅应在实体法方面,明确界定政府旅游调控权的权力清单,而且应当从程序法角度,明确规定政府旅游调控权行使的法定程序。
首都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教授高桂林表示,非法一日游所侵害的,已经不只是消费者的个体利益,而是一座城市的形象和整个旅游产业的发展,因此不管是从国家利益还是公共利益的角度,都需要政府整体调控,需要所有相关执法部门都参与进来综合执法,让监管不留死角和盲区。(余瀛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