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绥德一初二年级的女学生小雨,在超市偷东西后,一怕家人责罚,二是自己惭愧,遂独自一人从绥德出发,徒步3天后到达榆林。之后,在沙河口派出所民警的帮助下,回到家人的身边。此事近日在本报官方微博发布后,引起了众多网友的关注和转发,大家纷纷猜测,小雨为什么要偷东西,偷东西之后又发生了什么事情,让她离开家人徒步一百多公里到达榆林?
事件:女孩徒步3 天到榆林
11月26日,高新区一小区内,保安发现一女孩,准备在楼道内过夜。于是,保安询问她住哪单元哪户,她只是低着头,回答不出来,保安遂拨打了报警电话。沙河口派出所民警通过女孩背包内书本上的名字,查询到了她的个人信息,之后和其家人取得联系,家人赶到后,将女孩领回家。
“初见到她时,她头发凌乱,一脸的倦意,被冻得瑟瑟发抖。”办案民警说,“ 回到所里后,她安静的坐着,低着头,我们问她话,她也不怎么回答,后来,干脆睡着了。”
“她是偷了超市的东西之后,一个人从绥德徒步3 天到榆林的。”小雨的父亲说道。听到此,民警们很吃惊。
原来,小雨的父亲常年在外打工,母亲在农村老家务农,而小雨在绥德县城读初二,平日在小姨家吃住。数日前,小雨被发现在超市偷东西,她外公非常生气,口头教育了她几句,并给超市进行了赔偿,但或许是害怕被责备,或许是自己惭愧,于是小雨离家出走了。
据办案民警介绍,小雨离家后,顺着大马路,朝榆林方向走来,身上除了背着她的书包外,还有一床单薄的被子。每到了晚上,她走累了,就找一小区,住宿在小区的楼道内,第二天继续赶路。
网友:离家出走不可取
小雨偷了东西感觉愧疚离家一事,网友纷纷表示,不管怎么样,小雨都不该离家出走,这样做太危险。“小雨偷东西,不管是什么原因,肯定是错误的,但她在家人已经赔偿后,自己以后改正就可以了,一个女孩子这样选择离家出走是很危险的”网友“梦”说。
网友“小辣椒”:小雨不该偷东西,这是一个肯定回答,但是小雨现在偷东西了,除了小雨自我反思外,小雨的家人是不是也应该反思一下,是不是在平时的教育中,缺失了什么。
那么,小雨为何会如此呢?心理学苏老师表示:有些孩子对某一物品产生了强烈的占有欲望,但得不到父母金钱的支持,于是就采取了偷窃的方式,以达到心理的满足。其次,家长面对孩子的偷窃问题,要么放任自流,要么管教过严,都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孩子的不良行为。对此。无论孩子在何种原因的驱使下发生了偷窃行为,父母都需要运用智慧来解决这一问题。假如家长仅仅由着性子来对待偷窃事件,他们勃然大怒的过激反应肯定是完全错误并且极具破坏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