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遍三秦大地从三秦游网开始>> | 三秦游首页 | 意见反馈 | 天气预报 | 网站投稿 | 上传图片 | 资源搜索 |
华西城市读本讯 11月27日11时30分许,一男子因购买午餐下酒菜忘带钱,就偷走达州西外某超市内价值约33元钱的下酒菜后逃跑。他将一袋油炸花生米和一盒猪肉排骨夹在自己腋下,成功躲过几名店员的视线后大摇大摆走出超市。当其偷窃行为被发现,5名超市员工狂撵近300米远,擒获了因体力不支的男子后送民警处理。
据通川区朝阳派出所民警介绍,该男子姓杨,今年65岁,达川区人。事发时正值午饭时间,杨某途经西外一超市门口,他想在超市买下酒菜,准备回家吃午饭。当他选中了一包两斤重的油炸花生米和一包1斤重的猪肉排骨。前往收银台付账时发现自己囊中空空,又不舍放弃已选好的下酒菜。
此时,杨某见超市员工忙着理货,没功夫搭理他,于是决定冒险偷走下酒菜。他将菜藏在外套内,紧紧夹在腋下,然后溜出了超市。
当杨某离开超市后,超市内一员工发觉其走路姿势很怪异,经查看超市监控视频,发现杨某偷东西的过程,喊上其他4名员工一起出门追赶杨。当杨某听闻身后传来“抓小偷”的喊声,拔腿就跑。
“大约跑了近300米远,老人就被抓住。”一名超市员工边追边用电话报警,杨某狂奔一段路后,因体力不支放慢速度,却被追上来的几人逮住。杨某随后被赶到的民警将其带往派出所,接受调查。
经出警民警说,因老人盗窃的东西价值较小,花生米和猪肉总价值32.8元。老人属于第一次作案就被擒住,且被抓后主动承认错误,积极悔过,还将盗窃所得东西归还。经双方协商后决定,警方将给予对杨某较轻的处分,此事民警正协调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