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昨日,记者从宝鸡市道路运输管理处获悉,从11月25日起,宝鸡市际普通线路和县际班线客运票价将执行新标准,上调运价、降低燃油附加费后,整体调整幅度大约在15%左右。
宝鸡市运管处副处长段明山告诉记者,客运票价是自2005年以来第一次调整,以适应班线客运市场需求,除市际高速公路客运班车上限票价由省交通厅运输管理局制定外,市际普通公路、县际客运班车上限票价在此次调价新标准中都有体现。“重新核定了全市35条市际普通公路班线、7条县际高速公路班线和16条县际普通公路班线的上限票价(不含旅客站务费)。”段明山说,此次客运票价改革,简化了道路客运车型分类,将车型分类由现行的13种简化为8种。调整燃油附加费计费里程,将燃油附加费计费里程由现行每百千米调整为每千米。采取科学设置取舍尾数,将十元以下票价的尾数取舍由“四舍五入”调整为“三七归五,二舍八入”。此外,取消节假日上浮票价的规定。
据宝鸡市物价局价格管理科科长吴永杰介绍,此次价格调整是省上两次价格改革措施的综合结果。以调整后的上限票价与现行的政府定价票价相比,调整幅度大约在15%左右,如果企业执行票价下浮,调整幅度就将低于15%。“以中型中级车为例,现在每人千米运价0.16元,加4分钱的燃油附加费,合计每人千米0.20元,调整后上限车型运价为每人千米0.23元。”吴永杰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