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广州市政府官网公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来穗人员居住登记工作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称,非本市来穗人员应当自到达居住地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持本人居民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向所在街道(镇)或者社区(村)来穗人员服务管理机构申报居住登记或者居住变更登记等一系列对来穗人员信息登记的规定。
消息公布后,不少网友表示,时下公民迁徙越来越自由,这个规定是否管得太严,也管得太宽?
22日,广州市来穗人员服务管理局相关负责人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们公开征求意见,也是为了听听大家的意见。”至于来广州旅游、出差、治病、开会等人是否需要3个工作日内登记信息,他连说三个“不是”,并明确说:“不是这个意思的,来旅游观光等是不需要登记的,这是有明确的界定。”
据了解,前年也有与此相关的规定,目前这个《通告》是在之前的基础上进行修订的,前年的规定是由其他单位起草的,“我们是新成立的单位,我需要找点资料才能说得清楚。”该负责人说。
《通告》中没有处罚的规定,那么不去登记是否有强制性的处罚措施?该负责人表示目前还没办法回答,可以肯定的是到时候会有配套的细则出台,并且有相关的实施方案,最迟下周会向媒体和社会通报。
那么以后出租屋管理中心的职能是不是转移给了房东、用人单位、房屋中介机构等?该相关负责人说:“要回头跟他们商量一下再回复,我现在要研究手上的资料,免得造成不必要的误会。”羊晚
编辑:秦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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