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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都市快报》记者 张刚)今年的9月份,我们都市快报曾报道过西安东门附近一位肖先生在人人乐东关购物广场,选购一款蚊香时遭遇了离奇价签,肖先生一怒之下将人人乐东门购物广场店告上法庭,这件事情现在有了结果。
这件事还要从今年8月19号,肖先生在人人乐东门购物广场买东西说起,当晚,一款原价31块5的液体蚊香打折后只有18块9毛钱,但结账时收银员却收了肖先生的全款,而且在和店里工作人员交涉时,店方一口咬定没有打折这回事。
顾客肖先生:(他们)找人帮我跟去看的时候,他们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把那个18块9的那个标签拿掉了。
可是人人乐超市东门购物广场店的工作人员没有想到的是,肖先生已经用手机拍下了证据
顾客肖先生:我拿出拍的照片给他们看,看了以后,他们就不吭气了。
事后,工商部门出面协调,但人人乐方面强硬的要求收回购物小票,肖先生并不同意,而且越想越生气,要不是自己拍下了关键证据,人人乐东门购物广场店肯定是死不承认,于是,肖先生就把人人乐东门购物广场店告到了碑林区人民法院,要求索赔500元。
昨天(11月19日)经过碑林区人民法院对于此事的民事调解,双方达成了协议,人人乐东门购物广场店赔偿肖先生五百块钱,也承担了25元的诉讼费,对于此事,人人乐东门购物广场店面对记者的两次采访都没有回应。
顾客肖先生:这是店大欺客。
在这里肖先生也想给人人乐东门购物广场店说一句:“就不该在这种小事情上动脑筋,以免损伤了顾客对你的信任。”